一、6月底成绩复核纠错工作结束后,各省辖市通过不同方式和渠道及时通知考生成绩,颁发《课程合格证》。二、8月14日至20日为考生办理毕业手续时间,集体办理可适当提前。8月10日开始办理考生的转考、免考手续。三、主考学校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和实践环节考核情况,对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一步核验,并于9月5日前完成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工作颁发毕业证书。四、9月15日起,各省辖市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