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是在关系之中产生的,人自身存在着各种需要,而人的需要都要有相应的客体对象来满足,这样就形成了与客体对象的关系;还有一种关系是人与自身的关系(自身中包括内化了的客体对象[1])。所以由需要产生关系,而需要受挫则产生冲突。 概括的讲,存在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文化,人与人等关系。在所有的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对人的心理需要或冲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可以从下面的故事中关于冲突的思考看出∶一只载人的船被迎面来的另一只船所撞,船上的人非常恼火,大声地朝对面的船吼叫,当他们发现是一只空船时,大家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在布罗克毫斯百科全书中对冲突的定义是∶冲突的含义为存在于个人内部、或者多数人之间的内在动机、欲望、价值及看法的相互矛盾的不同表现[2]。我们可以把前者称为内部冲突,后者称为外部冲突。 实际上对于一个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的人而言,随时随地都会体会到各种外在的和内在的冲突,如两个人因观点不同而产生的争论(外部冲突),即想吃好的又怕长胖的矛盾想法(内部冲突)。但这些冲突基本上都可以在生活经验范围内得到解决,为意识层面上的冲突,在心理学上将此描述为正常的可适应的冲突。 人的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很大程度体现在解决内外冲突的能力上,但若内外冲突太强或太复杂,人明显感到痛苦或不愉快又无法摆脱时,这就形成了“挫折“,按照精神分析的观点,挫折就是快乐原则受到阻碍而无法实施造成的。人们可能因为所需要的对象“匮乏“或“被剥夺“而产生外部挫折,也可能因为内心深处存在的一种或多种阻力(或称为反能量发泄作用)使人的需要无法得到满足而导致内部挫折[3],后面一种情形在心理学上习惯称为“心理冲突“。 对精神分析而言,冲突的概念十分重要。首先,人格的结构即是一种冲突的结构。弗洛伊德将人格描述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组成部分,本我执行快乐原则,要求立即满足;自我执行现实原则,需要延迟满足;而超我执行理想和禁忌原则,严格禁止满足。从弗氏关于人格的假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格里充满了战争,而自我则充当和平使者,他在协调本我、超我和外在现实之间的冲突。所以冲突根直于人格之中,正如一个寓言故事所讲的∶上帝与魔鬼合作各拿自身的一半创造了一个特殊的东西?D人,这样人注定在冲突中挣扎一辈子。 其次,冲突是人格发展的动力。在弗洛伊德的心理动力学思想中,他把人的精神生活还原为“冲动力和阻力“之间的正反相互作用[4]。本我作为冲动力的源泉是与生俱来的,表现为一种能量发泄作用,即一旦能量聚积则按照快乐原则要求立即释放以达到满足之目的,但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客体不可能按照本我的需要即刻满足它(虽然现在强调按需哺乳但仍会有许多其它需要不能得到即刻满足),也就是说现实原则与快乐原则之间的冲突是必然的,那么为了适应冲突在儿童的内心就自然发展出一种控制自己和协调冲突的能力,形成了自我和超我,以适应现实和理想的生活为目的。自我和超我的产生就体现了人的精神生活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但是若冲突太大则会给人带来心理创伤,在精神分析看来,人早期的创伤性冲突会进入潜意识,变成潜意识冲突但仍会影响到现在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并在精神和心身障碍的发生上起重要的作用。 潜意识冲突不同于上面提到的意识层面的冲突,它是在潜意识中发生的一系列动机相互对立的内在精神矛盾,持续的冲突代表着未解决的、僵化的、非此即彼的固着,在人的生活模式中造成强迫性的重复而不自知。 精神分析理论曾被很多人认为是一种泛性论,这当然是一种误解,不过精神分析治疗确实很重视性的问题在神经症发病中的作用,临床咨询中最常遇到的社交恐怖症(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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