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幸的前六天,少岱小学和学生家长们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的第一条规定:家长要严格执行接送孩子的制度,接送孩子请勿进校园,在指定的位置(两路口)。两个路口距离学校门口大约都有100米。侯庆焕也签了协议,并遵守规定每天把孩子送到学校指定的路口便不再往校门口送。可她做梦也没想到,儿子就在学校规定的家长禁入区域内被校车撞死了。
学校校长:学校没有责任
侯言仓说,既然学校指定了接送孩子的位置,那么在指定范围之内,孩子的安全就应该由学校负责。于是,夫妇俩去学校找,“但是校长无动于衷,就说学校没有责任。”
1月12日下午,记者在少岱小学附近见到了该校张校长,校长说学生在校门口出了事学校没什么责任。“安全协议”就是提出这么个要求而已。有的遵守,有的不遵守我们也没办法。
张校长还解释说他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只是用来约束学生的,目的也是为了学生的安全着想。他说撞死学生的“校车”其实不是学校的,而是学生家长自己联系的。而且,张校长说门口的这条路并不是属于学校的,学生在路上出了事情与学校无关。
律师观点:学校应担监护责任
康桥律师事务所的李震仲律师说,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的这份协议无论有没有法律效力,都造成了一个事实:学校限制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权限。7岁的孩子没有行为能力,学校既然签订协议划定了家长接送孩子的位置,那么从接送孩子处至校门口的范围,虽然不在校内,学校也应该承担其监护的义务。因此,在该事件中学校并没有尽到对孩子的安全保障义务,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所以我认为,50%的责任由肇事司机承担,另外50%的责任,则应该由学校全部承担。”
记者目击:为拦送子家长 学生路口站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几乎所有的学生家长都将孩子送到学校指定位置。而在学校西侧路口,还有一男一女两名小学生“站岗”(如图),却没有老师。
11岁的五年级学生小王告诉记者,学生轮流在这里站岗,从下午一点半站到打预备铃。
“你们站在这里都是干什么?”记者问。
“不让家长再往里送,然后让学生排好队往里走。”小王说。
“那你们老师呢?”
“老师在学校里面。”小王回答。
对此,张校长说,这是班级搞的红领巾岗,各班级轮流站岗,并不是学校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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