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信息频道>>教育信息>>正文
学校门口校车撞死学生 校方无责任引争议

http://www.henanedu.com/ 日期:2007-1-19 10:07:02
  •   核心提示:山东一学校“安全协议”要求家长在距校门口100米处接送学生,一小学生在出校门100米内被车撞死。家长认为学校应承担监护责任,学校则认为学生出了校门学校无责任。交警认定:肇事司机和学生同等责任。


侯言仓展示《学生安全协议书》。鲁超国摄


为拦送子家长 学生路口站岗

学校“安全协议”要求家长在距校门口100米处送学生,而该校一小学生恰恰是在这100米的范围内被撞死的,校方是否应承担责任成为家长质疑的焦点——

学校门口校车撞死学生

校方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家长和律师则认为,学校的“安全协议”限制了学生家长对孩子的监护权限,那么从接送孩子处至校门口的范围,虽然不在校内,学校也应该承担其监护的义务。

平阴县东阿镇一名7岁的小男孩,在学校门口被“校车”撞死。

当地交警认定:被撞学生和肇事司机承担同等责任。

但学生家长认为:学校对此应承担责任。因为学校与家长曾签订“安全协议”,校方规定家长将孩子送到距学校门口约100米的路口处。而孩子恰恰是在这100米内被撞死的。

七龄童校门口被撞

1月12日,记者赶到平阴县东阿镇东门村,侯言仓、侯庆焕夫妇还沉浸在儿子被撞死的悲痛中。他们夫妇都40多岁了,独生儿子侯青是东阿镇少岱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侯青母亲侯庆焕向记者哭诉了儿子遭遇车祸的经过。

去年12月20日早晨7时许,她将孩子送到学校指定的位置(距学校门口约100米的路口处),然后就回家了。她刚到家,学校就打来电话,“说我的孩子被车撞伤了。我立即赶到学校,孩子的一个老师还安慰我说孩子没事,已经送到医院包扎去了。”

侯庆焕说,当她到了平阴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医生正在为孩子做CT,学校的老师也在场。“孩子脸上的皮肉都被搓到脑门处,一个劲地喊难受。”当天,侯青又被转到平阴县人民医院。到了下午4时许,孩子吐了两口血,说了句“这里这么多事,咱回家吧”,没想到,这成了侯青最后一句话。

交警认定:司机和学生同等责任

2006年12月23日,平阴县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做出认定:葛某驾驶机动车,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而发生事故;侯青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二人在事故发生过程中过错作用相当,因而两人分别承担同等责任。经调解,葛某一次性赔偿侯青家属共计人民币11万元。调解书上规定的交款日期是2007年1月9日,可一直到记者发稿时,肇事司机葛某一分钱都没给。

学校规定:送孩子不能到门口

“如果我们把孩子送到学校门口的话,悲剧就会避免。”侯言仓说。

侯言仓拿出一份《学生安全协议书》告诉记者,去年12月14日,也就是侯青遭遇不

此信息共有21 2 下一页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wuxiaoping

【字体: 】 【打印】 【关闭】 【发送给好友
相关评论:
共有评论点这里查看评论内容
姓名: Email:
评论:

相关信息:
  • 全国政协委员张倩红认为大学生找工作难是“虚假饱和”..
  • 全国人大代表胡大白表示 师范免费教育中西部应优先
  • 制定优惠政策解决残疾人上学难 
  • 谁动了大学生的饭碗 
  • 国家需要有创新能力的大学生 
  • 为每个人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 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 解决高水平大学布局不均问题
  • 民办学校在教师待遇、国家特困生补助等问题上遭遇政策..
  • 副省长王菊梅率团进京为我省学生争取招生指标

  • 信息搜索

    信息热点
    站内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