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日,焦作市召开动员会,对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这标志着该市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文化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焦作市出台了《关于选派(聘)机关干部和大学生充实农村两委班子的实施意见》,决定用三年时间,平均每年从市、县、乡选拔200多名机关干部和400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充实农村两委班子,基本实现为全市1827个村选派(聘)1名村干部的目标。
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体检、统一考察、统一选用的程序选聘大学生村干部。 首批选聘大学生村干部410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受应届、往届和专业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注重选聘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被选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且所在村没有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为党支部书记或依法定程序进行村委会主任选举。在村任职原则上要满三年。聘用期间由所在县市区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大专生每人每月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内任职,待遇不变;不继续任村干部的,自主择业。大学生村干部将作为补充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重要来源,对工作两年后报考公务员的,将采取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取。选聘报名工作3月8日开始,3月16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