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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校”政策影响了教育的公平

http://www.henanedu.com/ 日期:2007-3-9 10:33:51
化阶段。教育已从精英时代迈入大众化时代。在全社会正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历史时期和教育发展新阶段,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不仅是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重点校”政策由来已久,基础教育中学校间教育条件和教育质量的较大反差、学校间和群体间教育利益格局已经形成,短期内难以改变,为降低政策调整和制度变迁成本,保持学校稳定运行和教育稳定发展,宜采取渐进方式进行改革和体制创新。

  为缩小基础教育学校间的差别,可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对同一行政区内实施基础教育的学校实行均等化拨款,同时对薄弱学校倾斜,以消除学校间教育资源投入上的增量差别。第二,以省为单位制定基础教育阶段办学基本标准,并对未达办学基本标准的学校填平补齐。第三,对已有重点学校和公立转制学校的择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大幅降低返回重点校、转制校的比例,提高统筹和用于支持薄弱校的比例。第四,对重点校招生指标,在同一行政区内的下一级学校之间合理分配,以缩小学校间生源质量差别。第五,推行重点校教师到薄弱学校定期任教的教师流动制度,在收入、晋升、生活补贴方面给予激励,以缩小学校间教师配置上的差别。第六,对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定期培训,以提高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水平。

  择校是居民的权利,居民有权选择学校,当前居民择校的对象主要是基础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高的学校。从改革的目标来说,应“择校找民校”。在基础教育阶段,政府的职责是为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最基本的均等化教育服务,随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普遍提高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超出基本教育服务更高质量的教育需求应由民办学校供给,其前提条件是基础教育的一部分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上超出公办学校的水平。政府应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重要手段之一是,对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与公立学校一视同仁,对承担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学校也应给予适度拨款。我国民办学校起步较晚,提高教育质量需要一个过程,这也是“重点校”政策转变,取消“以钱择公校”采取渐进策略的一个依据。

  当基础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之间重大差别基本消除达到均衡发展的时候,“以钱择校”将退出历史舞台,居民将享受到较为公平的教育服务。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教授)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8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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