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现场确认中,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将在复试时进行)。现将我校资格审查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资格审查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应届本科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校园卡无效)。
3.本科毕业生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4.持境外学历者需同时出示国家出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2篇学术论文等。在外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生请于11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寄至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
请考生带齐证件,按时参加现场确认。
特此通告。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