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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作为2007年向全省人民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省委书记徐光春去年在百忙之中,深入到郑州市纬四路小学视察了解农民工子女的学习、生活情况,今年又亲自给农民工子女谢露同学回信,给孩子们以极大的鼓舞。省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徐光春书记的回信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作为重点工作,列入责任目标,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农民工子女顺利入学。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各地坚持“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把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为进一步提高本地义务教育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主渠道作用,在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教师资源,对接收农民工子女人数较多的公办学校,在教师编制方面给予倾斜,保证接收学校对教师的需求。郑州市金水区为保证农民工子女受到良好教育,投资1800万元对辖区24所中小学校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子女在这些学校学习。
同时,各地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切不利于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不合理限制,简化各种入学手续。对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子女,城镇公办学校无条件接受。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各地建立完善方便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转入转出机制,防止出现辍学现象。各接收学校将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根据农民工子女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输入地政府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列入财政教育预算,按照公办学校实际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人数拨付公用经费。公办学校在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农民工子女时,一律免收借读费。同时,根据学生家长务工就业不稳定的特点,制订分期收取正常费用的办法。各地还通过减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还建立了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工作报告制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列入每年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农民工子女所在学校也强化责任制,切实做到不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辍学,使农民工子女能和城市孩子一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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