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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06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解析
http://www.henanedu.com/ 日期:2007-2-13 9:39:32

2006年6月4日,广东省2006年上半年公务员考试已经结束,众多考生感叹今年申论题

目太偏,太难。背景: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在给社会带来正面的、积极的影响的同时,也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烦扰。手机短信是最近几年刚刚兴起的东西,它的出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但也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其中短信骚扰和短信陷阱更为人们所诟病。而且由于手机短信业务在我国缺乏相应法律的有效规制,使得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材料内容:垃圾短信泛滥成灾,人们呼吁整治, 申论问题:1、主要阐述“垃圾短信”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2、政府对“垃圾短信”的控制方案。

手机短信已经成为国人一种非常重要的通讯与娱乐工具,然而我们在享受拇指间便捷的同时不得不随时面对“垃圾短信”的骚扰,短信立法已经成为热点问题。因此认为申论考试以“垃圾短信”为切入点,出题太偏的论断不正确。

目前,“垃圾短信”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具有违法犯罪信息内容的短信,如办假证、卖枪支等违法信息;第二,未经接受者同意的发布的具有广告性质的信息,如某某公司通过短信推销其新产品或服务;第三,以具有骚扰、报复等性质的信息,如某人为报复某人恶意进行短信骚扰。因此其危害性是非常之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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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原因,运营商责任重大,其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非常淡薄,因此首先要加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当然,还有其他更多的控制方案,不光从技术上,更要从巧妙的立法手段上。针对垃圾短信给人们造成的种种危害,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也不断地呼吁要进行“管制”,并将进入立法程序。提高依法监管的职能和手段才可能根治“垃圾短信”问题。

本次考试最主要的答题思路是原因分析,最重要的分析方法是利益分析法,找出“垃圾短信”产生原因,对症下药,采取合理、高效的解决措施

1、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运营商及互联网内容提供商进行联合整顿,要求其在推介短信业务时,短信内容应包含收费与否、如何取消该项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订制手续,杜绝暗设开关或者强制开通的情况。对整顿后再犯着,处以巨额的罚金,使其得不偿失,断其根本。

2、加大技术研发,实行技术屏蔽,对一些短信进行过滤。

3、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以前,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和民法中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对这一问题进行法律规制,其切实保护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地,适时地制订出规范手机短信市场的法律规范。

来源:公务员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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