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4、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65、简评我国的宪法解释体制
66、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四、分折题: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7,我国商务部颁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三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两千元以下罚款。”请问
(1)《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属于我国那类法律渊源。
(2)请结合法律规则及其逻辑结构,分析题中材料所给的规定
(3)从行为模式角度分析材料所给的法律规则属于那一类法律规则?
(4)分析该法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属于哪类责任。
68、某市由于摩托车对交通产生一些混乱的影响,市政府为治理交通秩序,在接受各个方面建议的情况下,欲出台限制摩托车上道的规定,公民某甲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市政府的这一规定不合理,于是联合了一百多人,到市政府门前游行示威,希望不要出台这项规定! 来源:
(1)市政府是否有权出台限制摩托车的交通管理规定,为什么?
(2)某甲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某甲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提出请求?
69、试用法制史有关理论分析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孙孙,若孙之夫,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但犯谋判以上罪这,不依本律。”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孙孙,若孙之夫,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但犯谋反,谋大逆,谋判者,各依本条科断。“
(1)该材料反映的是唐律中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时的例外情况是什么?为什么?
(3)这一法律原则的规定反映了什么立法宗旨?
五、论述题:70小题,共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70、联系我国实际,试用法理学的原理分析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培养对法治国家建设的影响。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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