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教育网教育互联信息集群系统,快速检索学校!. . 快速检索学校: 查找 高级检索
首页 | 资讯 | 教师 | 学生 | 家长 | 中小学 | 大学 | 青春话题 | 教育人物 | 学习社区 | 教育民生
高招 | 留学 | 人才 | 博客 | 考试 | 邮 件 | 读书 | 早教幼教 | 每周一校 | 联招中心 | 教育网址
中考 | 高考 | 自考 | 成考 | 外语 | 考研 | 司法类| 公务员 | 计算机 | 医卫类 | MBA |  MPA | 财会类 | 工程类 | 其它
 首页 | 考试动态 | 自考资料 | 历年真题 | 自考同路人 | 复习 备考 | 考试时间 | 各地自考办信息
当前所在位置:-考试-自考-各地自考办信息
江苏:自考《公司法》课程考试内容有变
http://www.henanedu.com/ 日期:2007-2-14 17:38:47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修订后的《公司法》与原1999年编写使用的《公司法》相比变化较大,原《公司法》中涉及的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很多内容都已经过时。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考试之日起至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可以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的规定和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公司法”调整部分考试内容的说明》(考委办函[2006]143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1月起,到新的“公司法”考试大纲、教材正式启用前,在自学考试课程“公司法”的命题中,遵循以下原则:凡是涉及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内容,都按照新《公司法》的内容命题;凡是基础理论知识部分,仍旧按照原公布教材中的内容命题。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原教育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具有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字体 】 【打印】 【关闭】 【发送给好友
姓名: Email:
评论:
  •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的观点或立场
  • 该篇没有评论信息
相关新闻信息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招聘精英 | 本网法律顾问
河南教育网版权所有 河南创新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
电话:0371-66286189 66261301 传真:0371-63335559 电子邮件hnedu@henanedu.com info@henanedu.com
本公司保留所有权力 法律顾问:天坤律师事务所陈海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