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叫他小瘟鸡。在生气的时候,我会把“小瘟鸡”三个字提高分贝,叫得分外的响亮。这样的声线总是会吸引很多同学的耳朵。在杂乱的起哄和讥笑声中,他面红耳赤,脖子上的青筋欲喷薄而出。金黄色的毛衣在阳光中倔强的闪烁着曾经的骄傲。
自从三月份的市物理竞赛中樊小小穿着黄色毛衣为学校捧回第一名的殊荣后。 黄色毛衣就成了荣誉的象征。他每每穿上,在班上得意的如同刚跳出栅栏的小公鸡。
不就是拣了个第一吗。得奢个啥。当我看到他背影的时候,总也忍不住想要悉落他几句。“小瘟鸡”的绰号便在阳光下灿烂的诞生,开在初三(二)的教室里。
我知道这次我死定了。他高高举起的右手擒着我昨夜在昏黄的灯下书写的一篇深情款款的诗歌。
我压低嗓门委曲求全:小瘟鸡别闹了,以后我不叫你“小瘟鸡”了,行不。
他扇动着手中的蓝色小本张扬的说:老实交代,写给谁的。不说我就念出来。
天。我四下的扫视,心里吁了口气。还好班上的同学没有注意过来。真感谢上一节体育课,肥胖的体育老师罚我们一圈圈的跑步。现在门口的小卖铺里一定挤满了大口大口灌着可乐的孩子。
我写给谁啊。我擅长写情诗好不好。他的右手垂到了胸前,正在打开扉页。我说时迟那时快,敏捷且迅速的探出手,可是就要被我抢到手的本子又安然的拽在了他的手心。
三三两两的同学陆陆续续的进教室,樊小小的眼眸里便闪现出黎明破晓前的光芒。他开始翻阅着,即富有诗人的调调朗颂,想你/在那个午后/。。。
好,我说。不要念了。我惊慌失措,慌忙阻止。
他合上本子,空气立刻凝固般安静下来。我却不知道说什么。邻家大男孩的身影漫无边际的充盈了整个大脑。怎么可以说呢,没有开放的花朵会瞬间夭折在这可恶的小瘟鸡的嘴里。我一定要封住他的嘴巴,这只会打鸣的尖尖嘴。
说啊,不说我就念了。想你/在那个午后。。。
该死的瘟鸡。心里狠狠的鄙视他。嘴里又不得不变得柔软,象咀嚼一块泛着苦味的口香糖。樊小小,我告诉你,你可一定不能笑我,一定不要告诉任何人哦。
好啊,那你快说,快说。我给你保密。
那个人就是——,那个人就是——樊小小。不准笑我,不准说出去。一股热浪瞬间滑过耳际。燃烧着自己任性的编织的爱的慌言。心里顿时一团糟。
樊小小的脸也刹那殷红,和身上的金色毛衣一样的鲜艳。诚然我们都还是些本善良且固执的自以为是很成熟的孩子。只是,我那未出芽的爱情,在心里四处乱踹,声声叫冤。
樊小小没有再穿金色的毛衣。而是每天当起了护花使者在放学的路上一直委随在我身后。在我的面前也表现得越来越含蓄。我也开始感到前所未有的惶恐和丝丝莫名的感动。同学们开始渐渐的遗忘了“小瘟鸡”的绰号。
转眼间初中生活就要和我们说over。
玄子撞了撞我的肩说,雪儿,樊小小是不是对你有意思啊。
玄子是我的同桌,初中三年情同姐妹。我们彼此常互换衣服,享受无间的亲密。经常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一起分享话梅或者一块巧克力。我们都是贪食甜食的孩子,喜欢做着阳光的梦。
我顺着玄子的目光看过去。樊小小正睁着豆大的眼睛毫无遮栏盯着我。我白了他一眼,从眼角的余光中发现他还在看我。还在看我。你再看我,我就把你喝掉。我突然想到了这句广告词。电视屏幕上,小男孩终于找到了充足的理由可以喝掉喜爱的饮料时喃喃自语的样子。蛮是活泼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微笑爬上了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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