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01:行政法基本理论概述 S1:行政法概述 1行政+行政权+行政法: A行政: 行政法上所说的“行政”是指““公共行政””。 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对“国家+公共事务”的“组织+决策+管理+控制“=“主角管控”。
四层含义:1234=“主犯放牧” 1实施“主体”:“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依法享有行政权的组织; 2“范围“扩大:国家事务+公共事务 3”目的”:对事务的管理组织 4“方法‘和手段:”主角管控”
B行政权: 行政权: 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
三层含义:123 1“来源于”宪法和法律 2由“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 3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带有强制性。
C行政法: 行政法: 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层含义:1234=“死鬼健步” 1行政法是“设定”行政权力的法 2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和运用的法 3行政法是“监督”行政权力的法 4行政法是“补救”行政权力产生的后果进行的法
2行政法的特点:AB A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没数”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数量多”。
B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23=“内衣室” 1行政法“内容广泛”。 2行政法“易于变动”。 3行政法中往往包含“实体+程序”两种规范。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BC=“合法性+合理性+应急性”=“呵呵应”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行政“合法性+合理性+应急性“=“呵呵应”原则。
A行政”合法性“原则:12 1行政活动”必须根据“法律
2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ABC=”政法法“ A行政行为必须“证据充分”。 B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的权限”。 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B行政“合理性”原则: 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适合客”。 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合理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行政行为要根据客观情况,在适度的范围内,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观念实施。
包括内容:1234“立关公德”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与动机”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3行政行为应“符合‘公’共法则” 4行政行为应“符合自然规律与社会公‘德’”
C行政“应急性”原则: 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234 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 2“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 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 4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行政法的渊源: A行政法的渊源:1234567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
2法律: 法律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 =“条例+细则”=“调戏”
4行政规章: =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规定/规则/办法/实施细则”=“规规办事”
5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等权力机关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6“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子弹
7行政法的其他渊源: 包括“国际条约和协定”中涉及国内行政管理部分,对行政活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
B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效力等级关系:123 1“地方性法规”效力大于部门规章 2部门规章/地方规章之间,效力“一样” 3有争议的,由“国务院”裁决,(请“人大”裁决)
S2: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关系: 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体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关系主要有两类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 A概念+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 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2345 1“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具有“非对等性”,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3内容一般是“法定”的,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通常”“不能相互约定”权利义务,“不能自由选择”权利和义务,必须依据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和行政裁判机构”依“行政程序+准司法程序”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通过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
B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123=主体+客体+内容”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的“享有者+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方”。 2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利益+精神利益”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所承担的义务”。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123“参与/受益/保护=参加寿保” 1行政“参与权”: 直接参与“/听证/了解/监督/协助”=“听了尖细”
2行政“受益权”: 3行政“保护权”: 请求保护/“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赔偿/补偿”权利
C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12 1“内部+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内部纠纷内部解决,不走司法机关。
2行政“实体+程序”法律关系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ABC A概念+含义+特征: 概念:“有权监督的”国家机关……
含义:1234 1监督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 2“监督过程中”形成的关系 3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4客体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特征:1234“多性飞行” 1是一种“多重复杂”的法律关系 2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具体“非对等性” 4客体只能是“行政行为”
B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对比:
“区别123+联系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