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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印错了考生不应担责
http://www.henanedu.com/ 日期:2007-4-20 9:37:12
 参加的是《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考试,试卷也是《民商法原理与实务》的试卷,仅仅因为考试通知单印刷错误,将《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印丢一个“商”字,考试成绩就记在了《民法原理与实务》名下。一字之差,造成河北省沧州市30多名自考生的考试成绩被“作废”,他们不得不参加下一年度的考试。(6月9日《燕赵都市报》)

 

  即便这种印错字的情形难以避免,由于不影响考生的实际成绩,只要依据查明情况纠正即可。

  从公正合理的角度看,造成这一差错的也是有关部门,应该是“过错自负”,不应由考生为考试主管部门的失误买单。

  民众不敢奢望政府部门不出差错,只是寄望于政府部门能够有错即改,这样的纠错机制实质是一种权力制衡,这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权力架构。一个错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关政府部门对于错误的的消极反应。随便将考试成绩“作废”,将自身的错误后果转嫁到他人头上,这是一种强权逻辑,我们不得不问,政府难道就不能主动纠错?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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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 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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