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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
http://www.henanedu.com/       发布时间::2007-5-19 10:48:39       来源: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分三个阶段:一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将已满14周岁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的起始点,即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管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情节恶劣程度,都不认为是犯罪,排除了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从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二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 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依据规定,这一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只有故意触犯以上八大犯罪或者在《刑法》分则中以这八大犯罪认定的,才能称之为犯罪人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至于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不管这些行为甚至是比八大犯罪祸害尤烈,也不认为是犯罪,不得适用刑罚加以制裁。三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相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是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年龄段实施了《刑法》规定所禁止的行为,都将成为犯罪人而要适用相应的刑罚措施。不过,他们属于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列。

 “刑事责任年龄应降低”
 有部分法律界人士表示,如上这些规定,容易对犯罪造成纵容。应该针对目前少年犯罪大量增多的情况,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从而达到打击犯罪、维护公民人身安全的目的。“对少年犯罪,只要所犯罪行社会危害严重,也应该用重典!”
  广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钟闻东说,我国的刑法,最早在1979年颁布,其后虽然历经修改,但对于刑事责任年龄这一部分都没有变动。钟闻东认为,从刑法颁布至今,社会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法律也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作适当调整。而新出台的《解释》,同样也有调整的必要。
  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钟闻东表示,目前出现了少年犯罪的始发年龄提前、犯罪率在上升、罪行成年化的主要原因,是少年生理和心理的成熟时间,与以往相比已经提前。钟闻东认为,如果不对这些少年犯罪从重处理,只会纵容犯罪。因此,有必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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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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