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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注册税务师《税法》精选难度例题
http://www.henanedu.com/ 日期:2007-6-28 16:08:19

1.某电脑生产企业(VAT一般纳税人)2001年12月份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电脑9000台,每台出厂价5000元。另外1000台按9折折价销售,折扣价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800台因在10日内一次性付款,给予销售折扣2%;150台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每台旧电脑作价300元;
    发货给外省市分支机构500台;
    销售电脑收取运输装卸费10万元,其中3万元为代垫运费,
由运输公司承运开具运输发票给购货方,另外7万元由本企业开普通发票收取;
    本企业生产用于职工福利10台,捐赠给运动会20台;
    本月生产一批新型号电脑1000台,每台成本价400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0万元。
    本月还发生已经到期无法退还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
    用本企业电脑1200台与另一电脑元器件生产企业采取以物易物方式交换元器件,双方均未开VAT专用发票。
    委托电脑商店代销电脑2000台,收到电脑商店代销清单1500台,按每台4800元结算,另支付每台代销手续费500元。
    (2)购入材料2500万元,已付款并验收入库;
    购入配件400万元,已付款但还未验收入库;
    购买原材料发生运输装卸费2万元,其中运输费1.5万元,装卸费0.2万元、保险费0.1万元、建设基金0.2万;
    购买配件发生运输费1万元;
    直接组织收购旧电脑,支付收购金额40万元;
    购买钢材用于基建工程,取得的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90万元;
    本月发生以前月份入库的库存材料非正常损失,金额30万元,分摊运输费用5000元
    (3)本企业开发一批软件产品,销售500万元,开发软件产品购买原材料100万元,实行即征即退。销售旧小轿车1辆,取得销售款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VAT

答案:(最好分步骤来做,一是判分是按步骤的,二是容易找出错的地方)
    销项:9000*5000*17%+1000*(1-10%)*5000*17%+800*5000*17%+150*5000*17%+
          500*5000*17%+70000/1.17*17%+(10+20)*5000*17%+4000*(1+10%)*1000*17%+
          100000/1.17*17%+1200*5000*17%+1500*4800*17%=1268.97万元
    进项:2500万元*17%+17000*7%-(300000-5000)*17%-5000/(1-7%)*7%==420.06
    软件销项税500*17%-100*17%=68万元。软件税负:68/500=13.6%,应退68-(500*13.6%-33%)=53
    售旧小轿车:8/(1+6%)*6%=0.45万元
    销项合计=1268.97+68-53+0.45=864.36

2.某企业集团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下设经营公司取得一生产企业预付周转金100万元,代购设备取得销货方开具给委托方VAT发票价格计80万元,另由受托方按设备价格5%取得代购手续费,开具普通发票;为一生产企业代销电脑1000台,每台零售价5400元,按每台4500元与生产企业结算,并按结算价每台收取300元代销手续费。
    (2)下设建材市场从事建材销售并兼营装修施工。对外销售建材150万元(含税价),销售建材购入原价130万,取得VAT专用发票。装修工程营业收入100万元,其中装卸材料60万(不含税价)。

要求:计算该企业集团应纳VAT和营业税

答案:
(1)代购业务营业税=80*5%*5%=0.2万元
         代销业务应税销售额=(5400/1.17-4500)*1000=11.54万元
         应纳税额=11.54*17%=1.96万元
         代销业务营业税:(5400/1.17-4500+300)*1000*5%=2.08
   (2)VAT=150/1.17*17%-130*17%+60*17%=9.89万元
         营业税=100*3%=3万元(注意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包括材料价款的)

3.某A卷烟厂5月份生产并通过交易市场销售甲级卷烟1000箱,每标准箱实际售价14500元,国家调拨价15500元。另外有50箱作为礼品赠送给协作单位。当月移送到本市非独立核算门市部200箱,门市部实际销售150箱,每箱售价16000元(不含VAT),国家核定价14000元。同期购入香精10万元,卷烟纸12万元,包装箱8万元,烟丝期初库存买价30万,本期购入买价150万,期末库存买价50万元。
另外,从农业生产者购入烟叶50万元,委托B卷烟厂加工成烟丝,支付加工费25万元,无同类商品价格。收回烟丝的50%按成本加价10%用于对外销售,余下50%直接用于加工成卷烟出售。采购和销售发生的运输费3万元。消费税税率卷烟45%,烟丝30%

要求:计算A、B卷烟厂各应纳税额

答案:(1) B厂代收代缴消费税=(50*(1-10%)+25)/(1-30%)*30%=30万元
           VAT=25*17%=4.25万元(注意计税依据,只是加工费)
     (2)A厂:消费税的计算:(烟叶不交消费税。)
                    销售:1000*150+15500*1000*45%=712.5万元
                    赠送:50*150+15500*50*45%=35.625万元
                    门市:150*150+150*16000*45%=110.25万元
                本月购进的可抵扣:(30+150-50)*30%=39万元。
                    委托加工烟丝的计税价格:(50*(1-10%)+25)/(1-30%)=100万元。
                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加工的,可抵100/2*30%=15万元。
                以上加起来是本月应交消费税712.5+35.625+110.25-39-15=804.375
        VAT的计算:销售烟丝销项税(45+25+30)*(1+10%) *0.5*0.17=9.35
            销售卷烟销项税[(1000+50)*1.45+150*1.6]*0.17=299.625
            进项税(10+12+8+150)*0.17+50*0.1+3*0.07+25*17%=40.06
            应纳增值税299.625+9.35-40.06=268.915

4.A酒生产企业2001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购入粮食15吨,每吨收购价1.5万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30万元。企业将收购的粮食委托B酒厂生产加工成白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垫辅料款1万元,收取加工费2.75万元。加工的白酒计30吨,当地无同类市场价格。A酒厂将收回的白酒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2)外购已经征过消费税的粮食白酒20万元,加工成药酒出售,药酒销售额30万元,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
(3)销售啤酒100吨,每吨销售价0.32万元,销售额32万元。购入啤酒生产原料15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5万元。

要求:计算B酒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和应纳VAT;
A酒厂应纳消费税、VAT
消费税税率:粮食白酒比例税率25%,定额税率0.5元/斤;药酒10%;啤酒250元/吨。

答案:
B厂:代扣代缴消费税=30*2000*0.5+(30*(1-10%)+1+2.75)/(1-25%)*25%=13.25
        应纳VAT=(1+2.75)*17%=0.6375万元
A厂:消费税=(30+1)*10%+250*100=5.6万元
    增值税的计算:(这是视野网友们讨论的结果)
        销项:60*17%+(30+1/1.17)*17%+32*17%=20.89
        进项:30*10%+(1+2.75)*17%+20*17%+15*17%+2.25*7%=9.75
        应交VAT=20.88-9.75=11.14万元

5.北京市某综合服务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承包天津市某商务楼工程,价款2400万元,其中内装修工程转给其他工程队承包,价款920万元,已付款,税率3%;
    (2)销售给石家庄市某客户座落在秦皇岛市的一座别墅3500万元,已预收款3000万元,其余按协议于移交所有权时结清,税率5%;
    (3)为天津市某工厂安装一套价值150万元的自动化设备(不计入工程产值,收到安装费30万元,代垫辅料费10万元,税率3%
    (4)各地运输业务,北京市15万元,天津市8万元,石家庄市7万元,税率3%;
    (5)在北京从事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收入4000万元,其中广告业务代理支付广告发布费1000万元,税率5%;
    (6)安装天津至石家庄通讯光缆,工程收入7000万元,税率3%;
    (7)在北京组织跨国旅游,总收入1000万元,支付给境外旅游团体接团支出850万元,支付境内交通费100万元,税率5%;
    (8)在天津提供租赁业务,其中经营性租赁业务收入300万元,经批准的融资性租赁业务收入2500万元,但该设备购入原价1800万元,税金200万元,费用100万元,税率5%;计算该企业应向各地申报缴纳和扣缴营业税;
    (9)自建两栋面积相等办公楼,其中一棟出售,取得不动产销售收入2500万元,另一棟以不动产参与对外投资,不担风险,每月取得固定收益20万元,两栋房屋建筑成本2000万元。
    (10)取得外汇买卖差价收入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营业税

答案:
    (1)向天津缴 (2400-920)*3%=44.4万元 向天津代扣代缴920*3%=27.6万元
    (2)向秦皇岛缴3000*5%=150万元
    (3)向天津缴 (30+10)*3%=1.2万元
    (4)向北京缴(15+8+7)*3%= 0.9万元
    (5)向北京缴(4000-1000)*5%= 150万元
    (6)向北京缴7000*3%= 210万元
    (7)向北京缴(1000-850-100)*5%= 2.5万元
    (8)向天津缴 300*5%+(2500-1800-200-100)*8%=47万元
            (这是标准答案,题目所给条件不全,它没有考虑今年的新政策:从2001.01.01,每年下调1%…,就按2000.12.31以前做)
    (9)向北京缴=2500*0.05+2000*(1+10%)/(1-0.03)*0.03+20*0.05= 144.04万元
    (10)0

6.某地区2001年金融、保险企业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某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取得贷款利息收入5000万元;委托商业银行向外贸公司贷款,取得贷款利息收入1000万元;金银销售收入1200万元,金银购入原价800万元。
    (2)某商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8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400万元;转贷利息收入600万元,转贷利息支出500万元;转贷用于农村合作基金会债务的专项贷款利息收入200万元;外汇买卖发生差价300万元;收取罚息收入100万元;理财咨询业务收入500万元。
    (3)某农村信用合作社3季度发生存款利息收入2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120万元;4季度发生转贷利息收入300万元,转贷利息支出200万元;理财咨询业务收入50万元。
    (4)某典当行销售死当货物40万元,支付死当货物30万元;典当抵押货款500万元,取得典当抵押货款手续费20万元。
    (5)某信托公司从事经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租赁费1000万元,支付租赁设备的成本800万元,费用50万元,税金20万元。
    (6)某保险公司取得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800万元,其中,储金业务保费50万元,储金业务平均余额8000万元,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利息的月利率为千分之二;出口保险业务取得保费收入300万元,人生保险业务保费收入500万元,其中1年期以上返还性人生保险费收入100万元

要求:计算应纳营业税

答案:(1)营业税1000*7%=70万元  金银销售征VAT的。
    (2)营业税(800+600-500+300+100+500)*7%=126万元
         (转贷业务)代扣代缴营业税500*7%=35万元
    (3)注意分清2001.10.01界限。
        营业税200*7%+(300-200+50)*5%=21.5万元
         (转贷业务)代扣代缴营业税200*5%=10万元
    (4)营业税20*7%=1.4万元
    (5)营业税(1000-800-50-20*7%)=9.1万元
    (6)营业税(800-50+8000*0.002+500-100)*7%=81.62万元二:记忆口诀下载:

7.某外贸公司进出口业务如下所示:
    (1)从国外进口化妆品和摄像机。
        化妆品国外成交价格206美元,发生运输费2万美元,保险费0.4万美元,包装材料费0.2万美元,支付特许权使用费0.4万美元,为进口商品向买方采购代理人支付劳务费0.5万美元,买卖双方经纪人支付经纪费1万美元,设备安装维修费1.5万美元。同期以3200万人民币出售给国内某商场。
        摄像机每台国外成交价2200美元,进口1000台,发生运输费4万美元,保险费1万美元,另支付售后技术服务费2万美元。同期以3500万人民币出售给国内某商场。
    (2)从国内生产企业收购摩托车5000辆出口,工厂出厂价每辆2500元人民币,收购摩托车发生其他费用50万元,出口离岸价每辆3000元(含税价)。
        进口关税税率化妆品40%,摄像机3%,另加每台5480元人民币从量税,消费税税率化妆品30%,摩托车6%。

要求:计算该外贸公司进出口应纳和应退关税、消费税和VAT。美元与人民币汇价1:8.3

答案:(1)外贸公司进口: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是个难点。
    化妆品:
        关税完税价:(206+2+0.4+0.2+0.4+1)*8.3=1743
        应纳关税1743*40%=697.2万元
        应纳消费税(1743+697.2)/(1-30%)*30%=1045.8万元
    摄像机:
        关税完税价:(2200*1000+40000+10000)*8.3=1867.5万元人民币
        关税:1867.5万元*3%+1000*5480=604.025万元
    进口环节VAT进项:(1743+697.2+1045.8)*17%+(1867.5+604.025)*17%=1012.78
        销售应交VAT:3200*17%+3500*17%-1012.78=126.22
(2)外贸公司出口摩托车
    应退消费税2500*5000*6%=75万元
    应退VAT:2500*5000*13%=162.5万元,

8.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发生以下进口业务:
(1)采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免税原材料国外成交价100万元,发生运费1万元,保险费0.4万元,70%加工出口,出口价150万元,30%加工内销,销售价50万元。
(2)把一项设备运往境外修理,设备价60万元,修理费5万元、材料费6万元、运输费1万元,保险费0.4万元。
(3)以租赁方式进口一项设备,设备价100万元,支付租金10万元
(4)免税进口一项设备,设备价80万元,海关监管期4年,企业使用18个月转售
(5)进口一批原材料,境外成交价200万元,无运输和保险费,按同期公布的同地运费率为价格的1%
(6)进口一批货物100万元,发现其中10%部分有严重质量问题将其退货,出口方同意更换,进口方取得更换进口产品。
(7)采取补偿贸易方式进口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鼓励类自用设备300万元,运输费2万元,保险费1万元。
上述进口关税税率:设备15%,材料20%

要求:计算应纳进口关税

答案:
    (1)应纳关税(100+1+0.4)*30%*20%=6.084万元
    (2)应纳关税(5+6+1+0.4)*15%=1.86万元
    (3)应纳关税10*15%=1.5万元
    (4)应纳关税80*15%/4*(4-1.5)=7.5万元
    (5)应纳关税200(1+10%))*(1+0.003)**20%=44.13万元。
    (6)应纳关税100*15%=15万元,更换的不另加税
    (7)应纳关税0万元。补偿贸易,免税。

9.某国有家电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2001年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600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万元;其他业务净利润40万元;营业费用90万元;管理费用180万元;财务费用15万元;投资收益163万元;补贴收入17万元;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15万元。
已计入损溢的上述收入和支出项目中,部分内容如下
(1)其他业务利润40万元,为当年出租设备的净收益(其中租金收入50万元,出租业务相关税金和费用10万元)
(2)营业费用中,列支广告费65万元;非广告赞助费1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招待费16万元;业务宣传费5万元;年末购入小轿车一辆价值20万元;新产品开发费12万元(上年实际发生10万元)
(4)财务费用中,列支向银行借入生产经营用借款,按年利率5%支付的利息4万元;为购建固定资产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工程尚未完工),按年利率6%支付的利息3万元;向关联企业(非银行)借入生产经营用资金60万元,按年利率7%支付的利息7万元。
(5)投资收益包括:从境外一中外合资企业分得的利润74万元(对方已按规定纳税,税率15%,免征地方所得税,处于减半征税期);从内资企业分得的利润50万元(对方税率33%,处于免税期);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得利润36万元(已在境外纳税24万元);国库券还本兑现的利息收入3万元
(6)补贴收入17万元,为2000年度先征后返的增值税
(7)营业外支出中,列支通过红十字会捐赠给红十字事业的捐款5万元;直接捐助给某医院捐款6万元;行政罚款2万元;合同违约金1万元;银行罚息1万元。
(8)全年已列支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支出200万元,职工福利费28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不能提供缴拨款专用收据)、教育经费3万元;任职和雇佣职工平均人数为100人。当地政府规定计税工资每人960元
要求: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

这是我在中国会计视野论坛发表过的精华文章

所得税的标准答题步骤(以上注第9题为例)
[建议做题步骤:考试时最好分步来做,这样即使答案错了,还有一定的步骤分]
1、先计算出本年度会计利润
2、常规的纳税调整:
    A、招待费、广告费、管理费、坏账等超标准费用;不准列支的项目;国债收入等免税的收入。
    B、国内国外的投资分回的利润(收益还原成税前的)、有限制的损赠(先加进来,一会儿再根据限额扣除)、由于不知道是盈是亏,先不要加扣三新费用
    C、会计利润根据以上调整后,得到 “调整所得额”,根据这个调整所得额*3%或1.5%计算可以列支的捐赠,得出应税所得额。
3、补亏
4、还有利润时,再加扣满足条件的三新费用
5、确定适用税率,33%、27%、18%,还是其它的
6、计算应交税金
7、减国内联营企业分回利润税收扣除限额
8、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注意分清:抵的是税,不是应税所得)
9、境外税额的扣除(注意:按33%法定税率来扣)
10、实际缴纳数

[答案]
会计利润=2100-1600-6+40-90-180-15+163+17+10-15=424万元
纳税调整:
(1)、租赁的,不用纳税调整
(2)、非广告赞助不能在税前列支,纳税影响:+10万元
(3)、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1500*0.005+(2100+50-1500)*0.003=9.45万元。纳税影响:+6.55万元
   业务宣传费列支标准(2100+50)*0.005=10.75不用纳税调整。
   小轿车:计入固定资产,不应列为当期损益,纳税影响:+20万元
(4)、财务费用中,长期借款利息应资本化,纳税影响:+3万元
   关联企业借款列支限额:100*50%*5%=2.5万元,纳税影响:+4.5万元
(5)、境内所得还原:74/(1-7.5%)=80万元,纳税影响:+6万元
     境外所得还原:纳税影响:+24万元
     国债利息:纳税影响:-3万元
(6)、补贴收收:-17万元,计入应税所税,不用管它
(7)、纳税影响:直接捐赠+ 6万元;行政罚款+2万元
(8)、计税工资:960*100*12=115.2万元,多列84.8万元,纳税影响:+84.8
     工会:无专用收据不得列支,纳税影响:+4万元
     福利多列支:28-115.2*0.14=11.872纳税影响:+11.87万元
     教育费多列支:3-115.2*.015=1.272纳税影响:+1.27万元

调整所得额:424+10+6.55+20+3+4.5+6+24-3+6+2+84.8+11.87+4+1.27=604.99

(9)、没有限制捐赠的,省了一步
再扣R&D费用:今年实际发生12万元,超过上年的10%,加计扣除50%,纳税影响:-6万元
(10)、到了这,计税依据就成了604.99-6=598.99
(11)、计算应纳税额:598.99*33%=197.67
(12)、境内所得的扣除:74/(1-7.5%)*15%+50*33%=28.5
      境外所得的扣除限额:(36+24)*33%=19.8>24,所以按19.8扣除
(13)、应交所得税=197.67-28.5-19.8=149.37

10.某国有生产企业成立于1994年1月。1996年1月,又与外商共同投资成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在经济特区,主营货运业务,当年盈利,免征地方所得税。除了1997年未分配利润外,其余年份均按当年税后利润进行分配)。该国有生产企业历年生产经营的盈亏和从合资企业分得的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年 份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万元) -20 28 35 60 -100 30 180 360
投资收益(万元) - - 10 - 37 27.75 92.5 85
要求:计算1994年至2001年累计应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注意是两免3减半。区分3免两减半)
94年:亏损,不交税
95年:(28-20)*27%=2.16万元(不要当成是33%了!!)
96年:35*0.33+10/(1-0)*(33%-15%)=11.55+1.8=13.35(视野网友:千叶莲 做)
97年:60*33%=19.8万元
98年:-100+37/(1-7.5%)=-60,待以后弥补,不交税
99年:应纳税所得额[30+27.75/(1-7.5%)]-60=0,不交税
00年:=180*33%+92.5/(1-7.5%)*(33%-15%)=77.4 (思路清晰,好理解,易掌握)
或[180+92.5/(1-7.5%)]*33%-92.5/(1-7.5%)*15%=77.4万元(得数也对,但是不容易做对)
01年:360*0.33+85/(1-15%)*(33%-15%)=136.8 (这是正宗做法)
或[360+85/(1-15%)]*33%-85/(1-15%)*15%=136.8万元

11.某股份制企业(主营制药及销售)2001年利润表如下: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略) 本年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  5000
减:主营业务成本 2  384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  187
二、主营业务利润 4  973
加:其他业务利润 5  35
减:营业费用 6  220
        管理费用 7  355
        财务费用 8  20
三、营业利润 9  413
加:投资收益 10  30
        其中:境内投资收益 11  16.5
境外投资收益 12  0
金融债权利息收入 13  13.5
补贴收入 14  0
营业外收入 15  7
减:营业外支出 16  50
四、利润总额 17  400
减:所得税 18  132
五、净利润 19  268
补充资料:
    (1)库存商品原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因主要原材料进价下跌,从下半年起改为按“先进先出法”核算库存商品成本,由此多结转销售成本20万元。
    (2)其他业务利润为技术转让净收入(转让收入50万元,转让成本和费用15万元)
    (3)营业费用中包括以下部分支出:①广告费(未通过媒体传播)30万元;②按服务金额10%支付给有权从事中介业务的个人介绍佣金2万元;③7月1日经营性租入设备一台,租赁期一年,支付年租赁费6万元。
    (4)管理费用中包括以下部分支出:①业务招待费23.3万元;②技术开发费22万元;③坏帐准备金2万元(年初坏帐准备金余额2.5万元,年末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350万元和50万元);④上交总机构管理费50万元;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15万元。
    (5)财务费用中包括以下部分支出:①为对外投资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相关借款费用3万元;②对外购销业务发生的汇兑净损失12万元。
    (6)境内投资收益包括:①从甲公司(设在特区生产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率15%,正常纳税期,免征地方所得税,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分得投资所得76.5万元;②乙股份有限公司(税率15%,正常纳税期,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确认的股权投资损失60万元。
    (7)营业外支出中包括以下支出:①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市少年宫捐款20万元;②通过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捐赠给市老年社会福利院捐款20万元;③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10万元。
    (8)该公司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成本、费用中提取的工资总额为800万元,并按规定比例计提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当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750万元,未发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

要求:计算该公司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率33%)

[答案:(按规定步骤来做,思路清晰)]
1、会计利润:400万元
2、常规的纳税调整:
    A、招待费、
广告费、
管理费、
坏账等超标准费用;
不准列支的项目;
国债收入等免税的收入。
    B、国内国外的投资分回的利润(收益还原成税前的)、有限制的损赠(先加进来,一会儿再根据限额扣除)、由于不知道是盈是亏,先不要加扣三新费用
    C、会计利润根据以上调整后,得到 “调整所得额”,根据这个调整所得额*3%或1.5%计算可以列支的捐赠,得出应税所得额。
3、补亏
4、还有利润时,再加扣满足条件的三新费用
5、确定适用税率,33%、27%、18%,还是其它的
6、计算应交税金
7、减国内联营企业分回利润税收扣除限额
8、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注意分清:抵的是税,不是应税所得)
9、境外税额的扣除(注意:按33%法定税率来扣)
10、实际缴纳数

(以下标准答案,由网友lizhiman(上海Q:22355623)订正)标准答案: 169.53
一、所得额调整
 (1)不能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因此多结转的销售成本,应调增应纳税所的额20万
技术转让净收益在30万以下的免所的税,超过30万的纳税,应调减应纳税所的额30万
(2)业务宣传费税前允许列支的=(5000+50)×0.005=25.25,应调增应纳税所的30-25.25=4.75
支付给个人的介绍佣金只能按5%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的1万
经营租入设备按收益期间分担,只能扣除6/12×6=3万,应调增纳税所的3万
(3)管理费用中,税法允许扣除的
=(5000+50)×0.003+3=18.15,应调增纳税所的23.3-18.15=5.15万
多增提坏账准备金{2-[2.5-(350+50)*0.005]}=1.5--------我认为应该是2.5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的15万
(4)对外投资而借入资金发生的相关借款费用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的3万
(5)调整投资收益:被投资方发生亏损,投资方不得确认投资损失,76.5/(1-15%)-16.5=73.5
应调增应纳税所的额73.5
(6)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市少年宫捐赠款20万准予全额扣除,捐赠给老年社会福利院的捐款20元准许全额扣除,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10万不准予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的额10万
(7)企业按批准的工资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薪金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部分,不得在企业所的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的税前举实扣除
应按实际发放的750扣除,
三项经费应按750×(14%+2%+1.5%)=131.25
应调增应纳税所的额800-750+(800×17.5-131.25)=58.75万
(8)投资收益调整增加-16.5+76.5/(1-0.15)=73.5
(9)技术开发费调减22*0.5=11-------为什么?
二、调整后的应纳税所的额
=400+20+4.75+1+3+5.15+1.5+15+3+73.5+10+58.75-30-11=554.65
三、所得税=554.65*0.33-76.5/(1-0.15)*0.15=169.53

12.某城市一内资卷烟生产企业(VAT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为外购烟丝生产成卷烟销售。2001年全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外购已税烟丝取得VAT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600万元,VAT442万元;支付运杂费取得运输企业货票上注明运费100万元、建设基金20万元、装卸搬运费25万元。烟丝已验收入库。
(2)生产领用外购烟丝成本2500万元,共生产A牌卷烟1250标准箱,B牌卷烟1700标准箱。
(3)批发销售A牌卷烟1200标准箱(每箱250标准条,下同),开具VAT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6000万元;B牌卷烟1650标准箱,开具VAT发票,取得销售额2000万元;通过下属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零售白包卷烟1000标准条,取得销售款4.68万元。
(4)A牌卷烟每箱销售成本1.8万元,B牌卷烟每箱销售成本0.5万元,白包卷烟每标准条销售成本16元。
(5)出租生产设备一套,取得当年租赁收入100万元。
(6)营业费用500万元(其中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50万元),管理费用9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35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
(7)2月15日进口一台卷烟包装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50万元,VAT8.5万。投入使用后,于12月15日转售,取得转让收入52万元。期间已按使用年限10年计提了折旧(残值率4%)
(8)7月份成品仓库遭受水淹,部分卷烟报废,成本价(不含税)80万元,10月份收到保险公司赔款30万元。烟丝成本占卷烟比重为46.5%,运费成本占烟丝成本比重为5%。
(9)通过减灾委员会给受灾地区捐款60万元
(10)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总额未超过计税工资总额。
要求:计算全年应纳VAT、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千叶莲做的答案(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一)VAT的计算:
(1)运费成本=80*0.465*0.05=1.86
     烟丝的成本=(80*0.465-1.86)=35.34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442+(100+20)*0.7-35.34*0.17-1.86/(1-0.07)*0.07=444.25
(2)销售烟的销项税=(6000+2000+4.68/1.17)*0.17=1360.68
    VAT=1360.68-446.55=916.43万
(二)A牌卷烟每条价格=6000/(1200*250)=200元
         消费税=1200*150/10000+6000*0.45=2718万
  B牌卷烟每条价格=2000/(1650*250)=48元
      消费税=1650*150/10000+2000*0.3=624.75
  白包卷烟的消费税=1000/250*150/10000+4.68/1.17*0.45=1.86
外购烟丝生产领用准予抵扣的消费税=2500*0.3=750万
应交消费税=2718+624.75+1.86-750 =2594.61
(三)营业税=100*0.05=5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916.43+2594.61+5)*0.1=351.6万(答案中没有考虑营业税)
(四)所得税的计算:
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费用=2594.61+5+351.6=2951.21万
   准予扣除的成本=1.8*1200+0.5*1650+0.0016*1000=2160+825+1.6=2986.6万
    营业费中,融租租赁费用不能扣除,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6000+2000+4+100)*0.003+3=27.312万
准予扣除的费用=500-50+900-(35-27.312)+50=1392.31万
    准予扣除的损失=80-(30-6.01-0.14)=56.15
营业外支出:帐面价值=【58.5-(50+8.5)*(1-4%)/10/12*10】=53.82
                     52-53.82=1.82
收入总额=6000+2000+4/1.17+100=8104
应纳税所的额=8104-2951.21-2986.6-1392.31-56.15-1.82=715.91万
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的限额=715.91*0.03=21.48,小于实际扣除,除
应纳所的税=(715.91-21.48)*0.33=229.16万
13.某城市国有纺织印染企业为VAT一般纳税人。2001年利润总额800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247.5万元。2000年尚有未弥补亏损50万元。某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发现以下情况:
(1)下列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应结转的净收益),均未确认为当年损溢(所得)
①接受外商捐赠的全新小轿车一辆,含税市价35.1万
②转让一棟房屋,帐面原值80万元,累计折旧45万元;取得转让收入48万元,支付清理费用1万元;该房屋经房地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价为46万元
③以自制产品(含税售价23.4万元,成本价15万元)向投资者分配股利,双方确认以该产品的含税售价为分配支付额。
④收到保险公司无赔款优待金2万元
⑤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4万元
⑥已逾期一年以上的出借包装物押金3.51万元
(2)下列业务已列作成本费用支出或损失:
①年末对办公楼进行修理,发生修理费40万元;办公楼帐面原值180万元,累计折旧100万元。
②直接借给其他企业资金20万元,因对方破产无法偿还。
③支付给购货方的回扣15万元
④工商联合会(法人会员)会费1万元
⑤资助给所属科研机构的科技开发费10万元
⑥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3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860.97万元(2)应交所得税 284.12万元(3)补缴37.12万元
1,接受捐赠的小轿车在处置时交税,
2.转让房屋的净收益=46-80-45-1=12,应调增应纳税所的12万
应交营业税=48*0.05=2.4。应调减应纳税所的额2.4
3.自制产品分配股利,同时要确认转让收益,20-15=5,调增纳税所的5万
  自制产品对外分配股利,视同销售,应交增值税=23.4/1.17*0.17=3.4
4.无赔偿款优待金应计入纳税所的,应调增纳税所的2万
5物资及现金的溢余应计入所的,应调增纳税所的4万
6.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计入纳税所的。3.51/1.17=3万,应调整应纳说所的额3万
包装物押金应交增值税=3.51/1.17*0.17=0.51
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2.4+3.4+0.51)*0.1=0.631
(2)1.发生修理费用应计入办公楼的成本中,不准在税前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的额40万
2.借给其他企业资金20,无法收回不准予在税前扣除,请调增应纳税所的额20
3.支付给购货方的回扣15万不准予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的额15
4.支付给工会联合会的会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5资助所属科研机构的科技开发费10万不准予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的10
6支付给关联企业的管理费3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的额3
7.2000年的亏损应在税前扣除50万
应纳税所的额=800+12+5+2+4+3+40+20+15+10+3-2.4-0.631-50=860.97万
应纳税=860.97*0.33=284.12万
补交所的税=284.12-247=37.12万

14.某城市酒厂为VAT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经营的品种为:用外购玉米生产的白酒(甲牌),含税售价42120元/吨,销售成本价14500元/吨;用外购粮食白酒生产的白酒(乙牌),含税售价58500元/吨,销售成本价20000元/吨;以自产白酒连续加工成的药酒,含税售价36.27元(包括酒瓶含税售价1.17元)/瓶(500克),销售成本价10元/瓶。2001年发生如下业务:
(1)向种植者处收购玉米,已验收入库;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2000000元;支付运杂费,取得运输企业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100000元、铁路建设基金5000元、装卸搬运费30000元和保险费4000元。
(2)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酒瓶100000只,已验收入库;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0元。
(3)购入已税粮食酒精10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VAT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0元,VAT170000元。
(4)向农民收购中药,已验收入库;开具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1200000元,收购环节交纳并负担的农林特产税120000元。
(5)共生产甲牌白酒140吨,110吨销售,30吨用于连续生产药酒80000瓶并全部销售;生产乙牌白酒120吨,全部销售,另收取代垫运费80000元(运输企业开给购货方的货票已转交给购货方)。
(6)生产乙牌白酒共耗用外购粮食酒精成本900000元
(7)营业费用200000元(其中甲牌白酒广告费80000元),管理费用600000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000元),财务费用20000元。
(8)营业外支出50000元,为提取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
(9)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总额未超过计税工资总额。
要求:计算全年应纳VAT、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标准答案:(1)VAT 1600450元 (2)消费税 3380000元 (3)城建税 348631.5元 (4)教育费附加 149413.5元 (5)所得税993179.55元
千叶莲的做法:
销项税=(42120/1.17*110+ 36.27/1.17*80000+58500/1.17*120)*0.17=211.48万
  进项税=200*0.1+(10+0.5)*0.07+5*0.1+17+(120+12)*0.1=51.44万
增值税=211.48-51.44=160.045万
(2)消费税=(110+120)*2000*0.5=23
从价= 42120/1.17*110*0.25+36.27/1.17*80000*0.1+58500/1.17*120*0.25=273.8
但我认为从价
= 42120/1.17*110*0.25+36.27/1.17*80000*0.25+58500/1.17*120*0.25=334,
原因:我认为自制白酒生产的药酒的税率应该是25%,但是找不到理论上的根据。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60.045+23+273.8)*0.1=45.6845
(4)总收入=3960000+2480000+6000000=1244万
成本=14500*110+20000*120+80000*10=1595000+2400000+800000=479.5
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23+273.8+45.4684=342.4845
营业费用中,白酒的广告费用不的扣除
营业费用准予扣除20-8=12
业务招待费用准予扣除的=1244*0.05=6.22万
管理费用准予扣除60-(10-6.22)=56.22万
准予扣除的费用=12+56.22+2=70.22万
营业外支出中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的额=1244-342.4845-497.5-70.22=351.2855
所的税=351.2855*0.33=115.9242

(以下标准答案,由网友lizhiman(上海Q:22355623)根据同事??订正)
(2)消费税=12440000*0.25+(110*2000+120*2000+80000*1)*0.5=3380000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600450+3380000)=498045
(4)成本=14500×110+20000×120+80000×10=1595000+2400000+800000=479.5
营业费用中,白酒的广告费用不的扣除
营业费用准予扣除20-8=12
业务招待费用准予扣除的=1244×0.05=6.22万
管理费用准予扣除60-(10-6.22)=56.22万
准予扣除的费用=12+56.22+2=70.22万
营业外支出中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的额=………=3009635
所的税=3009635×0.33=993179.55

15.某国有生产企业2000年上缴企业所得税50万元。2001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简化)已填制部分内容。经审核,所填金额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要求:根据申报表已填制内容和表后补充资料,分析计算并填制完成剩余未填行次的内容。
                                                                   单位:  元
行次 项                     目 金 额  
1 销售(营业)收入 27000000
2 特许权使用收益 0
3 投资收益 1160000
4 其他收入 200000
5 收入总额合计(1+2+3+4) 28360000
6 销售(营业)成本 19600000
7 销售税金及附加 1500000
8 期间费用合计(9+……+22) 6171400
9     其中:工资薪金 2000000
10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350000
11           固定资产折旧 450000
12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 85000
13           研究开发费 120000
14           利息支出 200000
15           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600000
16           业务招待费 155000
17           税金 35400
18           增提坏帐准备金 15000
19           社会保险缴款 1800000
20           广告支出 145000
21           捐赠支出 20000
22           其他扣除费用项目 196000
23 纳税调整前所得(5-6-7-8) 1088600
2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2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26 纳税调整后所得(23+24-25)
24-25)
 
27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0
28 减:免税所得(29+30+31) 
29      其中:国债利息所得 0
30            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 
31            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 0
32 应纳所得税(26-27-28) 
33 适用税率 33%
34 应缴所得税(32×33) 
35 减:期初多缴所得税 -23000
36     已预缴的所得税 300000
37     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 
38     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 0
39     经批准减免的所得税额 
40 应补(退)的所得额(34-35-36-37-38-39) 
补充资料:
(1)其他收入包括罚款收入50000元和应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150000元。
(2)计入成本费用并发放的工资总额8000000元(其中在期间费用中列支2000000元);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工会经费1400000元(其中在期间费用列支350000元)。当地政府规定每月计税工资960元/人,平均任职及雇佣员工500人。
(3)年初坏帐准备金余额20000元,年末应收帐款余额5000000元。
(4)2月10日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计提了折旧(原值500000元,残值率5%,使用年限10年)
(5)利息支出:在建工程结转应负担的银行长期借款利息80000元;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支付利息110000元;其他银行费用10000元。
(6)捐赠支出:系直接捐赠给某高校贫困生现金20000元
(7)其他扣除费用项目中有行政罚款15000元,税收滞纳金5000元。
(8)投资收益包括银行存款利息60000元,从甲企业分得利润335000元(已按33%税率纳税),从乙企业分得利润510000元(已按15%税率纳税)。
(9)上年实际发生研究开发费90000元
(10)当年经批准用自筹资金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进口国外设备原值2000000元,购入国产设备原值1000000元。
我做的答案:
A、多列支的工资费用:8000000+140-960*500*12*(1+17.5%)=2632000,纳税调整增加2632000
B、多提的坏账准备金:500*0.005-2-1.5=1万元,纳税调整增加额10000
C、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准提折旧,500000*(1-5%)/120*10=39583.33纳税调整增加额39583.33
D、在建工程应负担的利息不应计入损益,纳税调整增加额80000
E.直接捐赠不准列支,纳税调整增加额20000
F.行政罚款、税收滞纳金不准列支,纳税调整增加额20000
G.总机构管理费不得税前列支,600000-(27000000+200000+335000+510000)0*0.02=39100,纳税调整增加额39100(为什么没有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的60000,我无法理解,这只是碰对答案了)******是不是理解成应计入财务费用,而不作投资收益?
H.业务招待费超标准列支:155000-27000000*0.003+30000=44000纳税调整增加额44000
24行增加额合计=2632000+10000+39583.33+80000+20000+20000+32800+44000=2804683.33
25行:研发费120000,上年90000,增加>10%,所以应加计扣除50%,纳税调整减少额60000
26行:     3913283.33
30行:已经按33%纳税的,不用再交了,335000/(1-33%)=500000
          32       3413283.33
          33        33%
          34       1126383.5
          35       -23000
          36       300000
37行:510000/(1-15%)*15%=90000
          38        0
          39      400000
359383.5
几个简单的,就不用再一一列出了吧
(以下标准答案,由网友lizhiman(上海Q:22355623)根据同事??订正)
24行增加额合计=2632000+10000+39583.33+80000+20000+20000+32800+44000=2884683.33

16.某城市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1997年。成立当年亏损,次年开始盈利,弥补上年亏损后仍有利润。2001年发生业务如下:
    (1)开发一别墅项目,与境外企业签订代销协议,规定按境外别墅的实际销售收入支付18%的手续费。别墅全部在境外销售后,该企业收到境外企业扣除手续费后的余款4100万元。手续费计入营业费用。
    (2)开发一高标准住宅项目,当年完工并全部销售,取得累计销售收入8000万元。年内已取得预售款6000万元(并按规定预缴了所得税)。
    (3)开发一商住楼项目,尚未全部完工,经批准预售,取得预收款1000万元。
    (4)上述别墅和高标准住宅项目的销售成本为7500万元。
    (5)全年发生的营业费用为1100万元(其中广告费100万元;境外代销别墅手续费9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120万元;总机构管理费50万元;总机构特许权使用费10万元;职工福利费类支付12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
    (6)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市价15万元;接受现金捐赠10万元;逾期达两年未要求偿还的应付款5万元。
    (7)通过非盈利社会团体向境内公益事业捐款80万元
    (8)已列支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1000万元,并按规定比例计提了工会经费20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9)经审核,别墅和高标准住宅项目土地增值税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分别为4400万元和7600万元。

要求:计算该外商房地产企业全年应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地方所得税3%)
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房地产预计利润率为10%。

Mhsu的做法(讨论稿)
1 营业税=(4100/82%+6000+4000)*5%=600
2 土地增值税:
别墅=(5000-4400)*30%=180
     高标准住宅=(8000-7600)*30%=120
     合计纳税=180+120=300
3 预缴所得税=6000*10%*33%=198
4 会计利润=(5000+8000)-7500-(600+300)-1100-500-300+15+10+5-80=2650
   (NOTE:商住楼不符合销售收入实现的四个条件,故不计入)
5 调整项目
  (1)别墅手续费调增=900-5000*10%=400
  (2)交际应酬费调增=120-(13000*0.005+2.5)=52.5
  (3)总机构管理费调增=50(条件不全)
  (4)总机构特许权使用费调增=10
6 应纳税所得额=2650+400+52.5+50+10=3162.5(不知怎的和答案相差100?)
7 应纳所得税=3162.5*33%+1000*10%*33%=1076.63
8 应补缴所得税=1076.63-198=878.63

帮主的做法:(讨论稿)
营业税:4100/(1-18%)*5%+8000*5%+1000*5%=700万元
预缴所得税:6000*33%=198万元
土地增值税:(5000-4400)*30%+(8000-7600)*30%=300万元
城建+教育附加:涉外企业,免
会计利润:
4100/(1-18%)+8000+1000-7500-300-1000*(1-10%)-700-1100-500-300+15+10+5-80=2650
境外代销手续超支:900-4100/(1-18%)*10%=400
交际应酬费限额:120-(14000*0.005+2.5)=47.5
    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准扣除。+10
应纳税所得额:2650+400+47.5+10=310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107.5*(30%+3%)=1025.48万元
应补缴的所得税:1025.48-198=827.48万元

 (以下标准答案,由网友lizhiman(上海Q:22355623)根据同事??订正)
1 营业税=(4100/82%+8000)×5%=650
2 土地增值税:
别墅=(5000-4400)×30%=180
     高标准住宅=(8000-7600)×30%=120
     合计纳税=180+120=300
3 预缴所得税=6000×10%×33%=198
4 会计利润=(5000+8000)-7500-(650+300)-1100-500-300+5-80=2575
   (NOTE:商住楼不符合销售收入实现的四个条件,故不计入)
5 调整项目
  (1)别墅手续费调增=900-5000×10%=400
  (2)交际应酬费调增=120-(13000×0.005+2.5)=52.5
  (3)总机构管理费:不用调.
  (4)总机构特许权使用费调增=10
   (5)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助15
  (6)接受现金捐赠10
6 应纳税所得额=2575+400+52.5+10+15+10=3062.5
7 应纳所得税=3062.5×33%+1000×10%×33%=1043.63
8 应补缴所得税=1043.63-198=845.63

17.某经济特区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1992年8月18日,投资期限20年,历年经营情况如下(附表):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利润 8 -28 15 25 150 100 180 250 170 600
生产收入比重% - 80 90 90 45 60 80 90 75 90
出口产值比重% - - 10 25 40 50 60 72 48 90
另外:(1)自1997年起,该企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产品出口企业”
     (2)免征地方所得税
     (3)该企业选择从1993年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要求:(1)计算该企业1992年至2001年累计应纳所得税
     (2)如果该企业自1997年起被认定的是“先进技术企业”而非“产品出口企业”,其他条件不变,计算该企业1992年至2001年累计应纳所得税。

帮主做的答案,(已经与原答案完全对上)
(1)产品出口企业:
1992年:8*15%=1.2万元
1993年:免税第一年,不征
1994年:免税第二年,不征
1995年:减半第1年:(25+(15-28))*15%/2=0.9 万元
1996年:减半第2年:150*15%=22.5万元(比重未过半,不享受减免优惠)
1997年:减半第3年:100*15%/2=7.5万元
1998年:未达到70%:180*15%=27 万元
1999年:出口比例达到70%:250*10%= 25 万元
2000年:未达到70%:170*15%=25.5 万元
2001年  出口比例达到70%:600*10%=60万元
(2)“先进技术企业”
1992年-1997年同“产品出口企业”
98-2000:延长3年减半征收期
1998年:180*10%=18万元
1999年:250*10%=25万元
2000年:170*10%=17万元
2001年:期满,再没有任何优惠条件了:600*15%=90万元

18.某设在经济特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下称甲企业),1991年10月1日开始筹建,期间取得非生产性经营所得10万元。1992年1月1日正式营业,经营期30年。当地政府规定地方所得税按3%征收。历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所得额 -50 40 80 150 280 350 500 670 500 450 700
再投资额 - - - 60 - 100 - 200 - - 200
    (1)表中“再投资额“均源于当年甲企业的税后利润。除1995年外,中方占再投资额的50%
    (2)1995年和1997年,甲企业再投资的对象为设在经济特区的一从事娱乐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999年和2002年,甲企业再投资的对象为设在浦东新区的一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1999年,当年和次年被认定为“先进技术企业“,但2001年起,经考核被撤销”先进技术企业“资格).上述再投资企业的经营期均为8年。

要求:(1)计算1991年至2002年累计应纳所得税
    (2)逐年计算再投资应退税额。

做税法综合题的小经验:
看到题时,先不要一头先扎进去见数就算,这样往往容易顾此失彼。
一定要先审题,看看都涉及到什么税,都有哪些税收优惠,拿铅笔都标在题上,这样再做题的时候就不会顾了东顾不了西了。
不多废话了,以下是我做的答案,已经与原答案完全对上:
1991年,因为在筹建期间,不存在第1个获利年度的选择问题,所得要纳税10*(15%+3%)=1.8万元
1992年至1993年亏损,不征所得税
1994年:第1个获利年度,免
1995年:第2个获利年度,免
1996年:减半。280*(15%/2+3%)=29.4
1997年:减半。350*(15%/2+3%)=36.75
1998年:减半。500*(15%/2+3%)=52.5
1999年:670*(15%+3%)=120.6
2000年:500(15%+3%)=90
2001年:450(15%+3%)=81
2002年:700(15%+3%)126
退税问题:
1995年:免税,就不用说退不退了
1997年 应退:100*50%/[1-(15%/2+3%)]*7.5%*40%=1.68万元
1999年 应退:200*50%/[1-(15%+3%)]*15%=18.29万元
2001年应缴回已退额18.29*60%=10.98万元
2002年 应退200*50%/[1-(15%+3%)]*7.5%*40%=7.32万元

19.某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一分支机构(非投资性企业),2001年取得下列所得: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利润20万元
    (2)将本机构财产租赁给境内企业使用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相关费用、税金5万元。
    (3)本机构自有资金存款利息收入5万元。
    (4)将自己拥有的专有技术提供给境外企业使用,取得使用费净收益(税后)40万元(境外已纳所得税10万元)。
    (5)为境外总机构代收其在境内转让房屋收入500万元,汇往境外,相关凭证注明的房屋原价为450万元。
    (6)将代为收取的境外总机构转让其所持有的境内外外商投资企业股权收益200万元,汇往境外。

要求:计算该机构应纳(应代扣代缴)所得税。

正确答案:
应纳所得税=(20+50-5+5+40)*33%=36.3万元
应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500-450+200)*20%=50万元

20.某设立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化妆品。1996年5月18日成立,当年盈利。当地政府规定免征地方所得税。2001年全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化妆品含税收入1638万元;10月31日转让商标权收入80万元(该商标权于1999年11月1日以90万元购入,期间按10年摊销费用)。
    (2)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VAT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VAT85万元;支付相关运杂费取得运输企业货票上注明的运杂费12万元(其中包括保险费2万元,铁路建设基金1万元);外购其他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的金额93.6万元。以上货物均已到货。
    (3)生产领用化妆品成本520万元
    (4)销售化妆品结转的营业成本650万元;营业费用100万元(其中广告费40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26万元,资助给本企业投资的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费15万元、职工福利类支出3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全部为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借入的借款利息)
    (5)通过非盈利的社会团体捐赠给贫困地区现金捐款38万元;税收滞纳金1万元;合同违约金2万元。
    (6)国库券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外分支机构分得税后利润76万元(已在境外按25%税率纳税);直接出借给其他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10万元。
     <帮主注:境外分回税后利润可能给错了,应是75,这样做下来,才与标准答案一致>
    (7)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总额为200万元;按规定计提了职工工会经费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VAT、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我做的答案:
VAT:1638/1.17*17%-85-(12-2)*7%=152.3          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消费税:1638/1.17*30%-520*30%=264            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营业税:80*5%+10*7%=4.7万元                  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以下是所得税的计算:
    会计利润:1638/1.17-650-264+(80-90*(1-2/10)-4.7)-100-200-20-38-2+5+10=144.3
        交际应酬费超标:26-(1400+80)*0.005=18.6
        资助关联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列支:15万元
        福利费开支超标:30-200*14%=2
    应纳税所得额:144.3+18.6+15+2=179.9
    所得税额:179.9*15%=26.99
        境外补税:76/(1-25%)*(33%-25%)=8.11
应交:26.99+8.11=35.10万元。                   标准答案应纳所得税 34.99万元

21.张某为企业总经理,实行年薪制。2001年收入情况如下:
    (1)1至12月每月基本收入1500元
    (2)因成绩突出,上级以股份形式奖励企业部分量化资产10万股,每股1元
    (3)12月,根据经营业绩,得到效益收入36000元
    (4)年终利润分配,每股分配红利0.10元
    (5)受聘某高校兼职教授,上半年每月四次到该校上课,每次报酬500元
    (6)应出版社之约,对某专著审稿,取得收入5000元
    (7)为某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帮助,取得收入28000元

要求:计算该个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我做的答案:(结果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1)工资:[(1500-800)*10%-25]*12=540
(2)奖股:免税
(3)计算年薪:{[(36000+1500*12)/12-800]*15%-125}*12-540=4620
(4)股利:100000*0.10*20%=2000
(5)上课:(500*4-800)*20%*6=1440
(6)审稿:5000(1-20%)*20%=800
(7)技术服务28000(1-20%)*30%-2000=4720
1-7合计:14120

22.投资者A、B、C、D、E五人投资成立一合伙制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各合伙人的投资比重依次为35%、25%、20%、15%、5%。合伙协议约定,年终利润分配按投资比重确定。2001年该企业全年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20万元。

要求:(1)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合伙协议未明确利润分配办法(分配比例),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我做的答案:(结果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1)
A、200000*35%*35%-6750=17750
B、200000*25%*35%-6750=10750
C、200000*20%*30%-4250=7750
D、200000*15%*30%-4250=4750
E、200000*5%*10%-250=750
以上A-E合计:41750元
(2)(200000/5*30%-4250)*5=38750 元

23.陈某作为投资者,分别在甲、乙、丙三地依次注册登记A、B、C三个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B、C两企业分别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和4万元。A企业(主营餐饮)2001年主营业务收入400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2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万元,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60万元。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部分项目如下:
(1)从业人员(40人)工资薪金72万元,陈某工资6万元,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共13.65万元,计税工资每人960元/月。
(2)陈某本人生活开支3万元
(3)广告费7万元,业务宣传费2万元,业务招待费12万元。
(4)直接捐助给某重点中学现金6万元

要求:计算陈某全年预缴和次年汇算清缴应补(退)个人所得税
注: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投资者费用扣除标准按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每月800元)计算。

我做的答案:(讨论稿)
    B企业预缴:30000*30%-4250=4750               (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C企业预缴:40000*30%-4250=7750               (与标准答案完全相符)
    A企业:
        会计利润:400-22-250-60=68万元
            业主工资:不准列支:+6万元
            工资超支:72万元-960*40*12=25.92万元
            不得计提福利费等:+13.65万元
            生活支出:+3万元
            广告、业务宣传费超支:7+2-400*2%=1万元
            招待费超支:12-400*0.005=10
            直接捐赠,不得列支:+6
        应纳税所得额:133.57万元                           标准答案是1245460元
    A应就地预缴所得税:(133.57+800*12/10000)*35%=47.09万元   标准答案是429161

这都算不对,以下简单地按金额比例分配问题,先不用说了吧:
这是标准答案的后几步:
  (4)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453661元
  (5)分摊各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
A:429520.19元 B:10346.06元 C:13794.75元
  (6)各企业应补个人所得税
A:359.19元 B.5596.06元 C.6044.75元
--------尚未提供标准解答,可能网友lizhiman(上海Q:22355623)给漏了

24.某研究所资深研究员胡教授2001年收入如下:
    (1)“兼职收入”栏:1至2月份,受聘为某单位讲课,每月四次,每次800元;7月份,参与某单位一技改项目的咨询得到的收入。
    (2)“其他收入”栏:五月份,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六月份,中奖收入(已扣除通过政府机关捐助给贫困地区的款项20000元);10月份,报刊上刊登文章取得的稿酬;11月份,国家科技部给予的科学进步奖;12月份,2000年12月份存入银行的一年期储蓄存款利息。
    (3)“境外收入”栏:3月份,从A国取得的稿酬;4月份,从A国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8月份,从B国取得的外国企业年终分配的红利。该个人2000年在A国演讲报告取得收入30000元,在A国已纳税5300元。
单位:元
月份 基本工资 职务津贴 资料费 月度奖金 特殊津贴 年终奖金 工薪小计 兼职收入 其他收入 境外收入/已在境外纳税
1 1600 500 300 500 - - 2900 3200 - -
2 1600 500 300 500 - - 2900 3200 - -
3 1600 500 300 500 - - 2900 - - 20000/2000
4 1600 500 300 500 - - 2900 - - 30000/4000
5 1600 500 300 500 - - 2900 - 5000 -
6 1600 500 300 500 - - 2900 - 20000 -
7 1800 600 300 500 - - 3200 4500 - -
8 1800 600 300 500 ― - 3200 - - 4000/1000
9 1800 600 300 500 - - 3200 - - -
10 1800 600 300 500 - - 3200 - 1500 -
11 1800 600 300 500 - - 3200 - 3000 -
12 1800 600 300 500 10000 6000 19200 - 2000 -
合计 20400 6600 3600 6000 10000 6000 52600 10900 31500 54000/7000

要求:计算该个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不考虑该个人应上缴并负担的四项社会保障缴款)。

我做的答案:(讨论稿)
    1月份:(2900-800)*15%-125+(3200-800)*20%=670
    2月份:(2900-800)*15%-125+(3200-800)*20%=670
    3月份:(2900-800)*15%-125+20000*(1-20%)*14%-2000=430
    4月份:(2900-800)*15%-125+30000*(1-20%)*30%-2000-4000=1390
    5月份:(2900-800)*15%-125=190
    6月份:(2900-800)*15%-125+(20000+20000)*(1-30%)*20%=5790
    7月份:(3200-800)*15%-125+4500*(1-20%)*20%=955
    8月份:(3200-800)*15%-125=235
    9月份:(3200-800)*15%-125=235
    10月份:(3200-800)*15%-125+(1500-800)*14%=333
    11月份:(3200-800)*15%-125=235
    12月份:(3200-800)*15%-125+6000*20%-375+2000*20%=1460
        以上12个月相加为:12593                  标准答案是12093,暂不明所以

(以下标准答案,由网友lizhiman(上海Q:22355623)根据同事??订正)
(1)工薪所得:
[(2900-800)×15%-125]*6+[(3200-800)×0.15-125]*6+(6000*0.20-375)=3375
   (2)研究院特殊津贴10000元免税
(3)兼课: (3200-800)×20%*2=960
(4)咨询:4500*(1-0.20)*0.20=720             (5)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6)偶然所得(40000-12000)*0.20=5600   [捐赠限额=(20000+20000)*0.30=12000<20000]
(7)稿酬(1500-800)*0.20*(1-0.30)=98         (8)科技部奖金免税
(9)储蓄存款:2000*0.20=400
(10)A国抵扣限额=20000*0.8*0.2*0.7+30000*0.8*0.2=2240+4800=7040>2000+4000=6000,上年有A国未抵扣完的100元[5300-30000*(1-0.20)*0.30-2000],应补缴个人所得税=7040-6000-100=940;
B国抵扣限额=4000*0.20=800<1000,不补税.
(11)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375+960+720+5600+98+400+940=12093
----------帮主注:这个国外所得补税的,我实在看不明白

25.M国(协定国)约翰先生2001年1月1日(初次)入境,受聘担任境内一中外合资企业的外方技术人员(非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当年整个2月份在境外述职,其余时间均在境内。根据聘用协议,境内合资企业每月支付薪金30000元(12月份另得到年终加薪30000元);合资企业的境外总机构每月支付薪金50000元。此外,约翰当年还取得以下收入:
    (1)在境内出版专著,出版社支付的稿酬40000元
    (2)接受境内某单位一次法律咨询,收入5000元

要求:计算约翰先生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视野网友Mutou做的答案:(与标准答案已经完全一致)
    A、工资薪金所得:[(30000+50000-4000)*35%-6375]*11=222475
    B、2月份境内工资:(30000-4000)*25%-1375=5125
    C、年终加薪:30000*25%-1375=6125
    D、稿酬:40000*(1-20%)*14%=4480
    E、咨询:5000*(1-20%)*20%=800
         以上五项相加:239005

26.某原油开采企业2001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开采原油10000吨,当月销售6000吨,加热、修井使用500吨,加工使用1000吨,出口1500吨;
    (2)与原油同时开采天然气5000千立方米,当月销售4000千立方米,自己使用400千立方米;
    (3)进口原油5000吨,当月销售3500吨;
    (4)与外国投资者合作开采天然气10000千立方米,当月在国内销售1000千立方米,自己使用200千立方米。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资源税额(原油资源税每吨20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10元)

我的做法:(结果与标准答案已经完全一致)
    原油应纳资源税:(6000+1000+1500)*20=170000元
    天然气应纳资源税:(4000+400)*10=44000元

27.某市企业某月进口化工原料(完税价格20万元)委托某县加工厂应税消费品,支付加工费5万元,企业收回后全部销售,取得销售收入(不含税)45万元。

要求:(1)计算加工厂应代缴和应缴纳的城市建设维护税
(2)计算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10%,消费税率30%)

我的做法:(与标准答案已经完全一致)
        进口原料计税价格:20+20*10%=22万元
    (1)加工厂方面:
        自营委托加工应交的VAT:5*17%=0.85万元
        自营委托加工业务的城建税:0.85*5%=0.04万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22+5)/(1-30%)*30%=11.57万元
        代收代缴的城建税:11.57*5%=0.58万元
    (2)委托单位:
        VAT:45*17%-22*17%-5*17%=3.06万元
        应纳城建税:3.06*7%=0.21万元

28.某盐场2001年初盐滩专用地10万平方米,办公及生活用地2万平方米。7月1日,盐场新征用土地5万平方米用于建造加工车间。盐场当年销售自产液体盐5万吨;将自产液体盐2万吨加工成固体盐0.5万吨,当年销售了其中的0.4万吨。另外,盐场当年外购了液体盐1万吨,当年将其中0.8万吨加工成固体盐0.2万吨全部销售。
要求:(1)计算盐场2001年应该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盐场2001年应该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固体盐的资源税每吨20元,液体盐每吨4元,土地使用权每平方米2元)

我的做法:(与标准答案已经完全一致)
    应纳资源:5*4+0.4*20-0.8*4+0.2*20=28.8万元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2+5*6/12*2=9万元

29.某市生产企业2001年共占用土地5000平方米,其中市区土地2000平方米,郊区土地3000平方米。企业利用郊区土地从事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渔业占用土地1500平方米,农副产品加工占用土地1000平方米,生活及办公占用土地500平方米。企业利用市区土地自行新建房屋并于2001年3月建成,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1500万元。2001年度企业还拥有使用其他房产(年初共计房产原值5000万元),10月1日,企业将其中一部分房产(共计房产原值1000万元)用于出租,取得10-12月份的租金30万元。

要求:(1)计算企业2001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企业2001年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区为8元/平方米,郊区为6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我的做法:(与标准答案已经完全一致)
    应纳土地使用税:2000*8+(1000+500)*6=25000元
应纳房产税:(150*9/12+5000-1000*3/12)*(1-20%)*1.2%+30*12%=60万元

30.某企业2001年拥有和使用车辆情况如下:
    (1)拥有机动载货汽车10辆,每辆净吨位10吨。其中,5辆带有挂车(每辆净吨位为5.8吨);1辆年初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1辆出租给A公司使用,租赁协议中未商定由谁缴纳车船使用税。
    (2)拥有拖拉机10辆用于从事运输经营业务,所挂拖车的净吨位为4.3吨。其中4辆专门用于农业生产。
    (3)拥有一客货两用汽车,为顾客送货,乘客坐位8人,载货净吨位4吨。

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该地规定车船使用税税额如下:机动载货汽车每吨税额40元,乘人汽车10座以下每辆200元)

我的做法:(与标准答案已经完全一致)
    (1)应纳车船使用税:(10-1-1)*10*40-6*5-0.7-40=4040元
    (2)应纳车船使用税:(10-4)*4.5/2*40=540元
    (3)应纳车船使用税:200/2+4*40=260元

31.某市某烟厂2001年8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烟叶,支付收购价款50000元,
当月委托某县加工厂为其加工成烟丝。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烟厂支付加工费7000元、加工厂代垫辅助材料价款4000元。
    烟厂收回加工好的烟丝后,全部加工成白包卷烟12箱,每箱生产成本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为8000元。
    当月,烟厂将11箱白包卷烟与本市某服装厂交换服装250套,各自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厂职工。
    双方签订的易货合同上注明,服装每套作价750元。

要求:(1)计算加工厂当月应代缴的消费税、城建税    和应缴纳的VAT、城建税、印花税;
    (2)计算服装厂当月应缴纳的VAT、城建税和印花税;
    (3)计算烟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VAT、城建税和印花税。
    (加工厂、服装厂和烟厂当月进项税期初余额分别为470元、575元和650元,卷烟的成本利润率为10%,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税务机关核定卷烟的印花税按照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解答如下:(网友typlxf做的答案,结果与标准答案完全一致)
烟厂购进烟叶的进项:50000*10%=5000
          烟叶成本:50000-5000=45000
    (1)加工厂 代收代缴消费税=(45000+7000+4000)/(1-30%)*30%=24000
                代收代缴城建税=24000*5%=1200
         加工厂自营应交的VAT:(7000+4000)*17%-470=1400
应纳城建税1400*5%=70
                应纳印花税:(7000+4000)*0.0005=5.5
    (2)服装厂:VAT:750*250*17%-575=31300元
                 城建税:31300*7%=2191
                 印花税:[750*250+8000*(1+10%)/(1-45%)*11]* 0.0003=109.05
    (3)烟厂:VAT:8000*(1+10%)/(1-45%)*11*17%-5000-650-(7000+4000)*17%=22400
               消费税:8000*(1+10%)/(1-45%)*11*45%+11*150-24000=56850
               城建税:(22400+56850)*7%=5547.5
     印花税:=[8000*(1+10%)/(1-45%)*11+750*250]*.0003+(7000+4000)*0.0005=114.55

32.个人张某2001年拥有和使用的房产情况如下:
    (1)将1999年8月购入并居住的一套住房(购入价格35万元)和2001年2月购入并居住的一套住房(购入价格40万元)分别以50万元和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
    (2)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出租,2001年共取得租金2.4万元;
    (3)将一套已居住2年的二居室住房(市场价格为20万元)与他人交换一套四居室住房(市场价格45万元),支付差价25万元;
    (4)参加一项有奖竟猜活动,获得奖励商品房一套(市场价格为15万元)

要求:分别计算该个人在2001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当地核定的契税税率为3%)

答案:(参考毒蝎、2000fox的意见,结果与标准答案已经完全一致)
    应纳营业税:售房(480000-400000)*5%+出租24000*3%=4720元
    应纳房产税:24000*4%=960
    应纳契税:(400000++250000+150000)*3%=24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
(500000-350000+480000-400000+150000)*20%+(24000/12-800)*12*20%=78880

33.某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货物,该批货物的美国口岸离岸价格为500万元,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用共计50万元;在采购过程中,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4万元,向卖方支付佣金5万元;为方便在境内使用,还向境外支付与该批进口货物有关的专有技术和资料费用为5万元和货物安装、调试以及技术指导费3万元。海关核定该批货物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

要求:计算进出口公司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根据规定,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4万元、货物安装、调试以及技术指导费用3万元可以不计入完税价格。所以:应纳关税=(500+50+5+5)*0.20=112(万元)

34.为避免我国对原产于B国货物过高的关税,某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境外A国某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协议,由该公司从B国进口一批化妆品,并以进行加工过的名义销售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企业将其进一步加工后在国内销售。境外A国公司的化妆品进口成本为80万元,加工后售于境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化妆品报关到岸后,中外合资企业申报的完税价格为110万元。经海关审查,中外合资企业申报的完税价格未包括运费和保险费,中外合资企业解释说进口化妆品的运费和保险费无法确定因此未申报。海关对此依法调整征税后对进口化妆品予以放行。化妆品运抵企业所在地并验收入库,企业支付境内运输费用2万元。该批进口化妆品的80%部分经过进一步加工后全部予以销售完毕,取得销售额230万元。根据海关有关规定,进口原产地为A国的化妆品,进口之日适用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进口原产地为B国的化妆品,进口之日适用的关税税率为30%;化妆品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为进口货价的5%;化妆品国内消费税税率为30%;企业留抵的VAT进项税余额为0.55万元。

要求:(1)计算中外合资企业应该缴纳的关税
    (2)计算中外合资企业应该缴纳的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3)计算中外合资企业国内销售化妆品应该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1)运费=100*0.05=5(万元)
保险费=(100+5)*0.003=0.315
完税价格=110+5+0.315=115.315
由于(100-80)/100=0.20<0.30,根据规定,该项进口化妆品的原产地不能确定为A国,应确定为B国,所以,适用的关税税率为0.30,因此:进口关税=115.315*0.30=34.6
(2)进口消费税=(115.315+34.6)/0.7*0.3=64.25
进口增值税=(115.315+34.6+64.25)*0.17=36.41
(3)内销消费税=230*0.30-64.25*0.80=17.6
内销增值税=230*0.17-36.41-2*0.07-0.55=2

35.某市装璜公司2001年度按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纳税申报,其申报资料显示:2001年度营业收入2875000元,营业支出2562250元,并已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所得税。2002年初,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发现该企业通过采取在帐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等手段隐瞒了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经检查核实该公司2001年实际营业收入为2987500元,实际营业支出为2427125元。

请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分析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1)属偷税行为.
(2)该公司偷税数额为:偷逃营业税=(2987500-2875000)*0.03=3375
偷逃所得税=[(2987500-2427125)-(2875000-2562250)-3375]*0.33=80602.5
实际偷税合计为:83977.5
(3)该公司2001年实际应纳税额:
应纳营业税=2987500*0.03=89625
应纳所得税=(2987500-2427125-89625)*0.33=155347.5
(4)偷逃比例:83977.5/(155347.5+89625)*100%=34.28%处罚请参考书.

36.2001年5月份X企业分立产生甲、乙两企业,X企业分立时欠税30万元,分立协议约定分立后的甲、乙企业各承担50%税款的偿还责任。2002年4月1日,税务机关对甲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如下情况:
    (1)2月份前甲厂变卖设备一台,得款25万元
    (2)1月份前销售货物一批,与购买方丙协议货款于三个月后支付
    (3)甲厂领导指使有关人员将当年的经营成果隐瞒不报
    (4)甲厂2002年1月份的VAT税款5万元经县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缴纳1月,但甲厂实际于2月25日交了5万元欠款;
    (5)因做虚假广告3天前被工商部门查处,责令甲厂于10天内交罚款30万元,甲厂表示认罚。
    于是,税务机关责令甲厂将当期应纳税款10万元连同分立前所欠税款30万元及滞纳金疑兵于4月15日交纳,并要求甲厂提供税务担保人。甲厂不服,认为X厂分立时立有协议,自己只需承担50%欠税责任;当期的10万元税款缴纳期未到,税务机关无权要求其提前缴纳。据此理由甲厂于4月16日向税务机关的上级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税务机关见甲厂不服管理,于是决定对其罚款1万元并开具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派人送达甲厂,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将甲厂价值50万元的原材料封存起来;另又行使代为权,派人向欠款单位丙索取货款40万元以抵偿税款及1万元罚金款。

请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务行政法制的有关规定分析,甲厂存在哪些问题?税务机关采取的措施,做法是否妥当?

答案:甲厂存在的问题
  (1)大额欠税时,处分大额资产或者不动产未向税务机关报告
  (2)X厂分立前所欠税款,分立后应由分立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甲厂无权抗辩
  (3)与税务机关在征纳税及滞纳金问题产生争议的,应先交税及滞纳金,然后在60天内向税务机关上级提出申请复议
  (4)税款与工商部门处以的罚款应税款优先缴纳
  税务机关措施,做法不当之处
   (1)甲厂不能按期纳税,须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才能延期缴纳,在批准之前外,应另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责令甲厂限期纳税的同时不能要求其同时也提供纳税担保。提供纳税担保须是甲厂在限期内有明显转移,隐匿应纳税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迹象的,并且也须县以上税务局长批准才可实施。
   (3)税务机关因甲厂违法而作出1万元以上的处罚时,没有告知其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4)代为权行使条件不符合要求,须过了还债期且甲怠于行使债权,税务机关才能通过法院以自己名义行使影响了纳税的那部分债权
   (5)税收保全措施不当,超出了欠税额,且罚款不能同时进行。

来源:注册税务师
作者:
责任编辑:che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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