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西大举行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会。我是个快要毕业的人,但是这样的招聘会,对于我来说,不过是浪费5块钱去拥挤的地方欣赏和接触美女,除此之外,别无意义。
在排了大半天的队伍之后,我在百色烟草局扔了份简历,陷入无奈当中。找工作的确要有很大的耐心,因为光排队这一点,就已经很难得了,更不用说让我恐惧和厌烦的面试。经过多次的面试,我已经患了面试综合症,一听到面试就头晕,胸闷。
当我欣赏和接触的工作伸延到足球场地的时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这5块钱的意义顿时象股票一般,价值狂升涨。在那里,我遇见了四年杳无音讯的她—高中时我的最爱。四年来,一切的联系都已断绝。即便放假回家的时候,我们之间虽相隔不过20公里,却仿如相隔万里。
不清楚这四年来她发生了什么变化,变成了什么样的人,但高中时代,她留给我的记忆,实在太多。一些她无意有意间的行为,总是能让我感动不已。她,也是我在高中最最难忘的唯一一个女生。
前几日,也曾从鸭子那里得到消息,说她会到西大参加招聘会。但我实在没有找她的打算,不是不想,其实想得很。只是,我怕看到她,我怕她还是对我的态度还是如高中毕业前期的冷漠,要是这样,我只会更无奈,甚至还会失去一份已经深刻烙印在心底的宝贵思念。经过那些无聊的人地挑唆,我们之间已经不能如其他好同学那样,做知己知音式的好朋友。那些所谓爱情构建起来的铜墙铁壁的隔阂,挥之不去。
我还记得,高一下学期期考前期,在自习教室里,我一个人傻发呆着,脸上硕果累累,挂满了忧郁。那晚在离开教室前,她看了我两分钟,接着走到我的桌子旁,敲了一下桌子,抿笑着说,笑一个,明天考个好成绩。一颗孤独忧郁着的心突然感受到的关心,哪怕是细微的关心,也是雪中送炭。那股暖意,发生在那个时候,我想我一辈子都不敢忘记。
我还记得,我是怎么样喜欢上物理的。我曾说过,我选择文科不是因为我喜欢它,而是因为我讨厌理科的程度超过了讨厌文科,所以我才选择了文科。本来班主任把我安排到第一排的位置,理由当然是想让出色的我更加出色。可是我和一个死党,却主动把这个宝座让给坐在第二排的同学,双双把学习基地转移到教室最靠后的角落。并且自命不凡的,要自学。老师上文科就看理科的书,老师上理科就看文科的书。结果是物理学得一塌糊涂、成绩一落几十分。
那个时候,已经是大二分文理班以后了。她选择了理科,转到了其他班级。所幸这个她有个好朋友还呆在文科班,因此她经常上来原来的老班玩。
我们从打乒乓球培养出来的交情似乎还不错,乒乓外交本来就是不错的。在我的盛情邀请下,她愿意充当我的物理教师。从此,晚饭后上自习之前的那段时间,变成了我最快乐的时光。每当这个时候,她会坐在我身边,不时故意做出奇怪的表情,给我讲解公式和习题,讨论到激烈处,两个脑袋偶尔碰到一起,我就会觉得很开心。经过这样的补习,我喜欢上了物理,每天都期待能补习物理。
鸭子看到了开玩笑说,你两很象一对嘛,都头碰头了。
我也还记得,在教室养乌龟的趣事。高中的生活实在贫乏,贫乏到养乌龟来娱乐。
我和同桌到外面买了两只小乌龟,放在桌子上养着当装饰品。下课了就放到地上,开始乌龟赛跑的运动。这一行为得到了各位同学的大力支持,她们都乐意给两只小乌龟换水。
她有一次放学后规律性的上来我们班级玩,我忽然恶魔附体,跟她开了个过头的玩笑,以命令的口吻对她说,去,换水。本来她已经提着盒子往门外走去,听到了我的话,返回来把盒子放下,转身就要走。就在这瞬间,我下意识的拉住了她的手。暖暖的,有点柔软,我心里被220V电压电了一下。回过神来,恐慌的松开了手。那次,是我第一次这样真切的握着一个女生的手。我思考,我是不是喜欢着她呢?
乒乓球是我们一起创造回忆的传媒。那时候祈福盛行打乒乓球,打乒乓球的人很多。而我在祈福高中也是一顶一的高手,且不说技术性强,动作优美潇洒,典型的逍遥派武功。我和木木,鸭子等好兄弟,与她还有几个女同学,经常积聚在一起打球。
很多好朋友在一起快乐的玩耍,那真是深刻难忘的日子,漫无边际的吹牛,谈心,的确太难忘了。
美中不足,那时候我很喜欢颓废,莫名其妙的就要颓废,一颓废心情就不好,心情不好就打不好球,打不好球了就更烦躁,烦躁了很多东西就不懂得去珍惜。比如说和她之间的友谊。
自从不小心握了她的手以后,我就意乱情迷起来,总以为如果这样自己还不喜欢上她的话,那实在很不浪漫。
放假后的某个时候,我大胆的约她出来吃烧烤,被她小心的拒绝,这件事情令我陷入了另外的颓废之中。后来我就产生了伟大的思想:算了,不能做情人,就做好朋友。
无论如何,她,让我感动,是不随意识转移而转移,意识消失而消失的事实。
再后来,出现了滑稽的追求妖姬的闹剧,而妖姬和她们也是好朋友,这多少更影响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关于妖姬的事情参见《生命中流逝的回忆》)自此,我们的关系似乎更多了一层铜墙铁壁的隔阂,直到高中毕业,直到四年大学快毕业的今天。
四年,我们都忘记了联系对方或是刻意没和对方联系。在我自己这边,也许不过是因为要少一点自作多情,因为勉强称之为初恋,多半是一相情愿,通不过国际ISO9001认证。再者,在那些隔阂面前,我也不知道如何坦然面对她,能和她说些什么。
今天遇见她,是一个必然的意外,我从内心感到高兴。她说我一点也没变。她何尝不是,只不过以前的齐肩短发变成了披肩长发,还烫卷了。额头上多了几颗显眼的青春豆,脸上多了一点经历生活后才会出现的苍茫。她还是穿着我习惯了的牛仔,还是以前我习惯了的身材。四年不长,大家都没什么大变化,至少外表上看是这样的。
四年后的邂逅,把我带回了四年前的岁月。
她在排着长队准备投简历的样子,突然出现在我的视线。我走到她的面前,用高中习惯的手法,在她的头上敲了一下。谁都没表现出惊喜的表情,似乎很平淡,如止水。我拿过她的手机拨了自己的号码。希望我们还能做回好朋友,毕竟,三年的友谊,就这样割断了,总感觉有点不舒服。
匆匆说了几句,大家都沉默下来,正巧有认识她的同学过来和她搭讪,掩饰了我们之间的无奈。我告别后,傻傻的转身离开,无意识地往别处走去。不再是去欣赏和接触美女,而是又陷入了以往习惯的沉思。习惯性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并没有显示她电话号码的未接电话。我苦笑着目视远方,十秒后才发现自己正对着一台摄影机傻笑。沿着足球场漫步了一圈,我下了个很大决心,往她排队的地方跑去……
已经四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没和她一起吃饭,已经四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没和她单独聊那么多。她四年后地出现,令我突然醒悟过来,虽然那么长日子失去联系,原来自己还是那么地喜欢着她。以前总是为了写作,刻意去思考自己最喜欢谁,谁是自己的初恋。殊不知,真正最诚挚的感情,是藏在连自己都难于发掘的心底,经过时间地沉淀,有一天突然浮现,你才会明白。
翻开高中时候的相片,往事一件件以幻灯片模式在脑海中闪过。碰头的情景、握着手的感觉、打球的快乐,尽览心底,感觉有一点点甜蜜,不过似乎搀杂了太多的辛酸……
听说她大二的时候就已经有男朋友了。我无意破坏她现有的生活和秩序,况且我也没有足够的破坏力。只希望她还能当我是高中的好朋友,同时借这次邂逅的机会,祝她一生幸福。 |